投票身分證不蓋戳記 橘委:作票可能性大增
【大紀元11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八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年底三合一選舉領取選票,身分證不蓋戳記。親民黨政策中心主任、立委張顯耀今天質疑,中選會這項作法將使作票、重複領選票的可能性大增。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選舉人選票領取後應在國民身分證上蓋戳記,中選會已刪除這項規定。
張顯耀(高雄市)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過去公職選舉,選民投票必須攜帶身分證,選務人員在身分證蓋戳記,目的是證明某某人已經領取選票。
張顯耀說,取消身分證蓋戳記後,會增大作票的可能性與空間,造成重複投票的爭議,為了投票而請假的選民也拿不到任何證明,也可能發生幽靈人口或有人持臨時換發的身分證投票,去年總統大選這種情況非常嚴重。
至於中選會表示,新式身分證正反面都覆蓋膠膜,沒有辦法蓋戳記,才會取消領取選票後在身分證加蓋戳記的規定,張顯耀說,身分證換發是十二月二十一日,投票日為十二月三日,中選會說法完全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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