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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集

劉曉波:國共內戰與放棄對日索賠

【大紀元11月8日訊】中國近代現代歷史充滿了令人匪夷所思的荒唐戲劇,這種荒唐,不光是乾隆拒絕與英國通商、林則徐在奏摺中說洋人的膝蓋不能彎曲,不光是擁有號稱亞洲第一水師的泱泱大國卻敗於蕞爾小國日本的海軍,清朝老佛爺利用自稱刀槍不入的義和團去對付全副現代裝備的列強聯軍。這種荒唐戲劇的結果是:從中英鴉片戰爭到中日甲午海戰,每次中國與列強的武力衝突的結果,都是中國認輸且簽約,支付給外敵以割地賠款的巨大代價。

最荒唐的是,在對外戰爭中,中國搭上了二戰盟國戰勝法西斯軸心國的便車,終於以巨大而慘烈的代價贏得了抗日戰爭的勝利:軍民傷亡人數3500萬,綜合損失總計1000億美元以上。然而,曾經在甲午海戰失敗後向日本賠償了二億兩白銀且割讓了臺灣的中國,在抗日戰爭勝利後,不但讓出兵東北的蘇聯掠走了大量本該屬於中國的日本留在滿洲國的戰利品,而且海峽兩岸的政權又先後放棄了戰敗國日本應付的賠償!

這一荒唐結果,表面原因是美蘇兩大國主導了戰後秩序,特別是美國在戰後扶植日本來遏制中國的結果。然而,當我們揭開中共偽造的歷史,看到被掩蓋的歷史真相之後,深層原因便自然浮現出來:二戰後國共之間的慘烈內戰和由此導致中國內部的分裂,才是中國放棄鉅額賠償的原因。正如日軍之所以能夠在中國長驅直入的深層原因,也是當時中國內部的分裂一樣。所以,無論是蘇聯對東北的掠奪,還是美日同盟的形成,都是國共兩黨為了各自的小集團利益而出賣人民和國家的利益的結果。

一 蘇聯為什麽敢於掠奪東北

蘇聯敢於在東北公開掠奪日本留下的「戰利品」,源於國共分裂的形勢下、蔣介石意欲阻止史達林支援中共。早在蘇聯出兵東北的1945年8月14日,民國政府與蘇聯政府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蔣介石以巨大的妥協換取了史達林對民國政府的紙上支援。在協定中,蔣介石以承認蘇聯在滿洲、在外蒙的多項權益,史達林承諾支援國民政府,包括不向民國政府的任何國內敵手提供援助和方便,佔領東北的蘇軍只向民國政府而不向任何其他國內政治力量移交接收權力。這裏的「任何國內敵手」和「任何國內的其他政治力量」,顯然是指「中共」。

於是,政治流氓史達林便得寸進尺,1946年1月21日,蘇聯政府在給民國政府的一份備忘錄中居然公開宣稱:蘇軍之所以有權力掠奪走日本在東北留下的所有最現代設備,因為蘇聯政府認為,是蘇軍的進攻迫使駐紮在東北的日本關東軍投降,所以,原來為日軍服務的東北各省的日辦企業都是蘇聯的合法戰利品。

對於蘇聯的這一無恥要求,民國政府於3月5日發出照會加以拒絕,因為蘇聯的這些要求已經遠遠超出了國際法和國際慣例所許可的戰後接收的做法。但書面的照會是一回事,現實政治的較力是另一回事。在現實抉擇中,蔣介石害怕激怒蘇聯,使蘇聯不遵守《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一是無限期地在東北駐軍,二是為中共在東北提供方便的。所以,蔣介石政府只做出口頭抗議,而沒有任何阻止蘇軍掠奪的實際行動。

蔣介石在條約中的巨大讓步,在蘇軍掠奪東北問題上的忍讓,換來的非但不是史達林的信守承諾,反而是完全背叛如下承諾:1,為了掠奪更多的「戰利品」,也為了給林彪率領的共軍提供方便,蘇軍並沒按照條約規定三個月的時間表撤離東北,而是在差不多一年後、即1946年下半年才開始逐漸從東北撤軍。2,在移交東北接收權的問題上,蘇軍不但把一些大中城鎮讓給了共軍,還為蔣介石向東北調動部隊設置重重障礙。如,蘇方拒絕國軍經由大連港和長春鐵路進入東北。3,蘇聯向中共提供了大量武器,包括蘇聯本身提供的至少30萬枝以上的步槍,移交了七十萬投降日軍留下的大量武器,共有步槍 70多萬枝,機槍15000多挺,各類野戰炮4000多門,汽車約2000多輛,坦克約600多輛。沒有這些日式的先進武器,林彪能否打贏遼沈戰役,就要打個大問號。

二 美日為什麽結盟遏制中共政權

可以說,抗日戰爭結束後,美國為阻止中國內戰而在外交上政治上竭盡了全力,但美國的一切努力皆因國共兩黨、特別是蔣介石和毛澤的權力自私而失效,慘烈的內戰終於全面爆發。由此美國才完全放棄在國共之間進行斡旋的努力,開始支援作為合法政府的蔣介石政權。但內戰的結果卻出乎美國的預料,由美國裝備起來的國軍節節敗退,而由蘇聯支援的共軍卻屢戰屢勝。當毛澤東對蔣介石已經取得了明顯優勢之後,美國出於遏制亞洲共產主義的大戰略需要,對日政策遂發生巨大的變化。

1948年1月6日,美國陸軍部長亞羅爾在一次演講中公開宣佈:”今後對日佔領政策是扶植強有力的日本政府,……以便起到可以防禦今後在遠東方面發生新的共產主義威脅的堡壘作用。”這標誌著美國的日本政策由清理戰爭罪責為主轉向復興日本為主。所以,佔領日本初期的嚴厲政策立刻變得緩和,比較寬容地處理日本的戰爭罪責問題和賠償問題,停止了解散財閥,在政治上開始遏制日本國內的共產黨及其左派勢力,也就等於為日本的極右勢力留下了生存和發展的空間。特別是韓戰爆發之後,美國更加快了振興日本、解除軍管,恢復主權的過程,使日本儘快成為美國反共的亞洲盟友。

在美中日三者的關係上,截至1947年之前,只要還有一線希望,美國都在盡力挽救美中同盟;即便在中共掌權之後,美國仍然不想與中國徹底決裂,希望中國不要徹底倒向史達林。1949年後,如果打敗了蔣介石的中共新政權不是全面倒向蘇聯,美國已經準備放棄蔣介石政權而承認毛澤東政權。甚至,在金日成謀求主宰整個朝鮮的獨裁權力、史達林謀求共產帝國擴張的殘酷遊戲中,如果毛澤東不聽從史達林的調遣,美中關係還有改善的空間。但在朝鮮戰場上的美蘇較力中,毛澤東完全站在蘇聯一邊,不顧中共高層其他人的反對,獨斷地作出解放軍赴朝與美軍作戰的決策。於是,朝鮮戰場上的主要軍事對抗,實際上變成了中美對抗,美國就不能不封鎖了臺灣海峽,保衛臺灣和簽署「美日韓安保條約」,也就成為必然。由此導致中美之間的二十多年的僵局。

中美關係的徹底決裂是美國決心扶植日本的關鍵因素。戰後的日本,一方面作為韓戰時期的美軍基地獲得了「准盟國」的地位,另一方面又已經被美國成功地改造為君主立憲制的民主國家,自然是美國在亞洲遏制共產極權的最重要盟友。而在亞洲遏制共產勢力,核心就是遏制極權中國的擴張。

從歷史的角度看中美日三者的關係,二戰時期也好,冷戰時期也罷,美中日關係的主線都是美國爭取中國和日本的政治民主化而遏制兩國的獨裁化。二戰後的遠東軍事法庭之所以赦免了日本天皇的戰爭罪責,源於美國的整體戰略的考慮:在東西對立的冷戰中,不但在歐洲,也要在亞洲,盡力擴大民主勢力和遏制獨裁勢力。美國在政治上建立民主日本的同時,又在軍事上嚴格限制日本軍力的恢復和提升,以美日安保條約和駐日美軍來防止日本軍國主義復活及其重新武裝。

三、國、共雙方為什麽都放棄對日索賠

關於戰爭賠償問題,中國之所以沒有得到任何賠償,關鍵因素也是內戰造成的中國分裂,使日本有了兩面要挾蔣介石和毛澤東的王牌。

1945年2月,英美蘇首腦舉行雅爾達會議,制定了戰爭賠償的原則。會議決定,德國的賠償總額為200億美元,分配給蘇聯100億,英美80億,其他國家20億。戰後,英、美、法、蘇對德國實行分區佔領,成立盟國管制委員會,德國的賠償以拆遷工業設施抵償。追隨德國的義大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芬蘭也同樣要付出賠償。1947年2月10日,盟國與五國簽訂的和約中規定,意、羅、保、匈、芬分別向蘇聯、南斯拉夫、衣索比亞、希臘四國賠償2.55億、3億、0.7億、4億和3億美元。

日本投降後,以美國、英國、蘇聯、中國為首的盟國成立了一個賠償委員會,專門協商日本賠償問題。1945年11月5日,該委員會一致認為,為了剝奪日本進行戰爭的產業能力,防止軍國主義復活,決定加重日本的戰爭賠償,即把日本工業設備的一大半拆遷給戰爭受害國作為賠償。各國也分別提供了具體的賠償方案。

中國在抗日戰爭中付出了極為慘重的損失,要求罪魁禍首日本給予中國戰爭賠償乃天經地義,中國政府對此態度相當明確,當時的國民政府外長王世傑在闡述戰後中國對日基本政策時指出:儘管中國不主張採取狹隘的報復主義,但就賠款問題則「應一本正義與公道之要求,以從事解決。」為此,中國政府特意成立了一個調查委員會,負責調查和統計戰爭中各項人力、物力損失的情況,以便對日提出賠償要求。

當時,中國要求日本賠償的政策與盟國戰後對戰敗國的政策是一致的。經過兩年多的調查核實後,1947年10月25日,同盟各國向日本提出的索賠總額為540億美元。但是在如何分配賠償問題上,各國意見不一,英國要求25%,美國要求34%,蘇聯要求14%,法國要占12%,澳大利亞要占28%,僅這幾個國家,還未包括受害最重的中國的要求,賠償總和已超過了100%。

中國以「受害最久,犧牲最烈」為由據理力爭,堅持應獲日本賠償總額的40%,但各國僅同意30%,此後各方爭執不休,問題一拖再拖,久而未決。後來,國民黨高官張群在1947年9月9日國民黨六屆四中全會上所作的外交報告中大聲疾呼:「決不放棄我們對日要求應得的賠償!」但由於中國陷於內戰,國民黨政府已經無暇顧及對日本賠償了。

接著是1949年中共在內戰中的勝利,再接著是1950年韓戰爆發,美國的日本政策隨之發生巨大變化,力主儘快與日本締結和約,解除對日本的軍事管制,恢復其主權,對日本向受害國的賠償問題也儘量淡化,以便使日本儘快加入反共的行列。為此,美國在1951年提議召開舊金山會議。

在會議籌備期間,美蘇對中國合法政府歸屬問題的看法截然相反,因為中國已經分裂為臺灣政權和大陸政權,在邀請哪一方出席舊金山會議的問題上發生爭執。美國不承認大陸的中共政權,力主由臺灣國民黨政權參加和會,但在蘇聯政府的堅決反對下,國民黨政權最終被排除在簽約國之外。對於此一結果,國共雙方的最初反應都是憤怒和譴責。7月16日,蔣介石在臺灣發表談話指出:「中國被拒絕參加對日和約簽字,乃破壞國際信義之舉,政府決不容忍。」8月15日,周恩來代表新政權提出了抗議,指責「舊金山和約」 會議背棄了國際義務,中國不予承認。

由於美國無法說服蘇聯和中國的強烈反對,舊金山會議陷於可能擱淺的危機。美國為了早日實現扶日反共的目的,主張中國與日本單獨談判戰爭賠償問題。至於將由中國的哪個政權與日本締約,美國強調「應由日本去決定」。蔣介石基於美日台聯合反共的共同利益,於1951年9月由當時的臺灣外長葉公超發表聲明:臺灣當局願意以舊金山和約為藍本與日本簽訂雙邊和約。

這樣,有52個國家出席的舊金山會議,才得以於9月4日-8日舉行並簽署了「舊金山和約」。對於中國而言,這是極為不公的條約:中日戰爭持續了將近十五年,但條約把中國對日作戰的起始時間定為1941年12月7日,中日戰爭的時間也就等於美日戰爭的時間,一筆抹去從1931年「9•18事變」至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前中國單獨抗日的十年!

在日本賠償問題上,和約也對日本寬大有加,只是籠統規定了「日本國對戰爭中造成的損害及痛苦,將向盟國支付賠償。」而沒有提及賠償的具體數額。和約還對賠償要求作了限制,賠償必須在日本可以維持生存的經濟範圍內進行,只能「利用日本人民在製造上、打撈上及對各該盟國的貢獻的其他服務上的技能與勞作,作為協定賠償各國修復其所受損失的費用」。這些條約等於減免日本的戰爭賠償。所以遭到了亞洲、歐洲諸國的反對,緬甸和印度拒絕出席會議,蘇聯、捷克斯洛伐克和波蘭拒絕簽字。所以,11月26日,日本國會批准了這個和約。

但日本還是對韓國、印尼、菲律賓、越南、緬甸、老撾、柬埔寨等亞洲國家支付了賠償金。日本也通過秘密協定對亞洲殖民地的一些西方宗主國居民給予了賠償,比如,日本與荷蘭達成過一個私下協定,太平洋戰爭時期在印尼群島上被沒收財產、被關入集中營的荷蘭國民,得到了日本的賠償。

付出代價最大的中國則沒有得到任何賠償。

因為,中國分裂為兩個政權,日本擁有選擇哪個政權為談判對手的主動權,日本選擇哪個政權就是在外交上承認哪個政權,這對日本在賠償問題上與中國進行討價還價,顯然是極為有利的。無怪乎當時的日本首相吉田茂說:「日本現在有選擇媾和對手之權,對於如何行使此權,應考慮客觀環境,考慮中國情形以及其與日本將來之關係,不擬輕予決定。」日本政府一邊推延正式表態,一面又不斷放出可能與北京締結和約的言論。也就是用北京來要挾臺北。

兵敗大陸而退居台島的蔣介石政權,急於獲得更多國家的外交承認,爭取與日本締結和約就是爭取國民黨政權的國際空間。於是,在蔣介石的指示下,1951年10月25日,臺北駐日代表董顯光拜會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岡崎勝男,探詢日本的締約傾向。岡崎拿出為難的態度說:「我國若現在與貴國訂立雙邊和約,必將引起大陸中國國民對我之仇視」,所以,「我們現在的政策是要慢慢等待時機,以待日本實現獨立自主後,研究何時同中國簽訂和約或選擇中國的哪一方問題,我國歷來尊重中華民國政府,遺憾的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領土只限於臺灣。」

10月30日,吉田首相在日本參議院的演講時表示:「如果中共在今後三年內提議根據舊金山和約與日本討論締結和約,日本政府自然願意談判並締約,絲毫不會提出反對。」吉田還在私下會見臺北代表董顯光時說:「日本不能忽視大陸上四億五千萬中國人的感情。」

顯然,日本政要的一系列親北京言論是說給蔣介石聽的,蔣介石決不能容忍日本承認北京而抛棄臺北。所以,他一面要求美國對日施加壓,一面承諾對日本作出更大的讓步。已經失去了中國大陸並捲入韓戰的美國,決不允許再失去臺灣,所以,美國採取既扶植日本也不抛棄臺灣的政策,大力支持臺灣與日本簽約。1951年11 月5日,美國政府明確表示:「堅決反對日本與中共拉籠關係之任何企圖。」在關鍵時刻,美國特使杜勒斯於12月10日前往日本,態度強硬地向日本施壓,要求日本必須與臺北簽約。杜勒斯甚至直言:日本必須與臺灣締約,「如果日本政府不同中華民國簽訂和約,美國國會就不批准舊金山條約。」所以,吉田於12月24 日正式表態:不承認共產黨中國,願與臺灣締結和約。1952年1月30日,日本首席全權代表河田烈前往臺北,與國民黨政府外長葉公超進行雙邊談判。

談判中,雙方戰爭賠償問題上的爭論極為激烈。儘管臺北已經作出巨大讓步,只要求日本對提供勞務補償而放棄其他賠償,但即便如此,日本卻堅決反對,只同意臺灣根據「舊金山和約」沒收日本在華財產和資產作,而不同意提供勞務補償。實質上,日本的目標就是以對臺北的外交承認來換取蔣介石政權放棄賠償。所以,談判多次陷入僵局。直到3月20日,國會國會以66票對10票批准了「舊金山和約」,又於4月16日宣佈「舊金山和約」將於4月28日生效。

蔣介石政權為了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與日本達成和約,於3月25日宣佈放棄全部賠償:「日本承認其賠償之義務,我方亦承認日本無力作出全部賠償,為此……我方宣佈放棄以勞務進行賠償之要求。」但日本得寸進尺,居然要求在和約中取消有關賠償的條款。臺北經過權衡,在4月12日答應了日本的要求。最終,「台日和約」在4月28日15時才正式簽署,七個小時後,「舊金山和約」生效。

從1952年2月30日到至4月28日,台日談判歷時67天,進行了正式會談3次和非正式會談18次,最後的結果是:日本承認臺北政權為中國合法政府,臺北政權放棄全部賠償。台日條約第一條乙項規定為:「為對日本人民表示寬大與友好之意起見,中華民國自動放棄根據舊金山和約第十四條甲項第一款日本國所應供應之服務之利益。」

「台日和約」引起了北京政權的強烈抗議,1952年5月5日,周恩來代表北京政權發表聲明:「對於美國所宣佈生效的非法的單獨對日和約,是絕對不能承認的;對於公開侮辱並敵視中國人民的『吉田-蔣介石和約』,是堅決反對的。」周恩來還指責蔣介石放棄賠償要求是「慷他人之慨」,中國政府和人民絕不會承認「台日條約」。

然而,時隔二十年後的1972年,北京政權的大敵——美國總統尼克松和日本首相田中角榮先後走進中南海的毛澤東書房,「中美上海公報」之後是「中日邦交正常化聯合聲明」。在對日談判中,毛澤東重復了二十年前蔣介石作過的一切:用放棄對日索賠換取日本對北京政權的外交承認。

1972年9月26日,田中首相抵達北京的第二天,中日兩國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輪外長談判。關於賠償問題,日方認為,根據1952年日本與臺灣締結的和約,日本戰爭賠償問題已經解決,因而不存在中國放棄賠償權利的問題。之後,周恩來與田中會談,爭的不是賠償問題,而是誰有權代表中國放棄賠償。周說:「當時蔣介石已逃到臺灣,他是在締結舊金山和約後才簽訂日台條約,表示所謂放棄賠償要求的。那時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國,是慷他人之慨。遭受戰爭損失的主要是在大陸上。我們是從兩國人民的友好關係出發,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賠償負擔而受苦,所以放棄了賠償的要求。」「毛主席主張不要日本人民負擔賠款,我向日本朋友傳達,而你們的條約局長高島先生反過來不領情,說蔣介石已說過不要賠款,這個話是對我們的侮辱,我們絕對不能接受。我們經過50年革命,蔣介石早已被中國人民所推翻。高島先生的說話不符合你們兩位的精神。」

既然中共明確承諾放棄賠償要求,日方當然作個順水人情,表示日本國民對中國放棄戰爭賠款的要求深為感動。1972年9月29日,中日兩國代表在人民大會堂簽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聯合聲明。

日方同意: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二、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廢除日台條約。

中方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關係,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作為生死對頭的蔣介石與毛澤東,其基於權力自私的極端機會主義,兩個獨裁者真如雙胞胎一樣。他倆可以為爭奪中國的最高權力而打得你死我活,也能夠為了保住一己政權而讓日本從中漁利。只要對一己政權有利,八年抗戰的廢墟,可以不重建,卻一定要打內戰;國人在抗戰中付出的慘烈犧牲和巨大代價,也可以置之腦後,卻一定要為各自的政權爭個國際合法性。以至於,「台日和約」和「中日邦交正常化聯合聲明」兩個條約中關於放棄對日索賠的表述,連用詞都差不多。

放棄戰爭賠償,只對兩個互為死敵的獨裁政權有利,而對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而言,無異於出賣。

現在,由於中國硬實力的上升和獨裁民族主義的泛濫,中日政治關係的日趨惡化,中共政權對朝鮮、伊朗、古巴等無賴國家的支援,必然引起美國和日本對中國的警惕,美日同盟關係的不斷加強也就變成必然。

2005年11月4日於北京家中

--轉自《觀察》網站(//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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