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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大紀元1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七日電)法務部常務次長王添盛今天表示,受刑人刑期、表現考評達假釋標準,即由法務部進行假釋審查,若出獄後為保護管束期,也有觀護人或志工團體協助更生人重返社會,法務部歡迎社會團體參與輔導工作。
王添盛上午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查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答覆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白添枝(不分區)質詢時,作上述表示。
白添枝認為,法務部可以人犯假釋方式處理監所超收問題,另外,也要多與宗教團體合作共同輔導受刑人,減少再犯率。
王添盛表示,目前監所核備收容人數為五萬兩千兩百三十二人,超收人數為八千零七十人,其中以台北監獄、桃園監獄、彰化看守所超收情況最嚴重。假釋是減少監所超收的方式之一,受刑人行刑達舊制二分之一、新制三分之一,就由監所考評,若達一定成績,由監所將資料送達法務部專門審查假釋小組處理。
他說,受刑人出獄後,若為假釋的保護管束期,由觀護人或志工團體輔導,讓他們能重返社會、減少再犯機會。法務部歡迎社會宗教團體,慈善團體共同參與更生人輔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