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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控告馬英九等人誹謗案 首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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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七日電)民主進步黨台中市長參選人林佳龍對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秘書長詹春柏、文傳會主委鄭麗文、文宣部主任張斯綱四人提出誹謗及違反選罷法自訴案,今天上午在台中地方法院首次開庭。林佳龍在法庭說明,因為國民黨日前刊登廣告內容涉及對他個人有不實指控,他要求馬英九道歉。

國民黨最近在報紙媒體刊登廣告,林佳龍表示,廣告內容將他說成是貪污腐化特權無能的代名詞,以及一名可恥的政客,他因而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自訴,控告馬英九等人誹謗及違反選罷法的「意圖使人不當選或當選」。

台中地方法院今天針對林佳龍提出的自訴案首次開庭,林佳龍由律師吳榮昌陪同出庭,但國民黨未派人出庭。林佳龍在庭上向承審法官黃家慧說明為何提出控告的原因。

林佳龍表示,馬英九是國民黨主席,也是國民黨的法定代理人,而詹春柏、鄭麗文、張斯綱也都與廣告有關係,鄭麗文還在事後召開記者會向媒體公開陳述,意圖很明顯。

對於馬英九今天沒有出庭說明,林佳龍表示,馬英九最近遭逢父喪,他請馬英九能節哀順變,未來也期待馬英九能有所說明,如果沒有證據就是抹黑,馬英九應該道歉;如有證據證明他貪污腐化就應向法庭呈上,他希望事情能水落石出還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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