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6日訊】中國社會的實際統治者中共,是個不畏天命天道天理的党,真主神佛在它的眼里,毫無地位,或者說人類主流上以各种不同名義予以敬畏的終极依賴及其种种道德指令,無法動搖其冷酷無情的心靈,它的無神論是變种的有神論,即強權、物利、即時行樂、唯我獨尊、私我利益成了它的神,信奉這樣”有神論”,并操控整個中國社會,其結果是天命、天道、天理遭到阻滯,被排斥在一邊,至多在民間的心靈中獲得認可。中共各种部門,包括它的司机构在內,都統統蔑視天命天道天理。
無法,不僅僅表現法律條款本身就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就有很多惡法的條款,即以壓制危害人權民權為指向的條款,同時也表現為執法者很多時候,連既有的一些合理條款,也不予遵守,不是政策高于法律,就是比政策還要低劣的長官意志或其他個人意志高于法律。
近年來,高智晟律師,程樹慶先生等,同樣是這類無法無天的大陸中國司法的受害者。
1, 高智晟律師堅持正義而遭到封殺
根据”【大紀元11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高凌報導)中國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因為為法輪功直言上書,其律師事務所于11月4日被北京市司法局以”
沒有申報律師事務所辦公地點的變更和非法為非本事務所律師提供法律文書”
為名宣布停業整頓一年,如不加改正,將取消律師事務所資格。這是繼上海維權律師郭國汀之后,第二位因為法輪功辯護被當局停業懲處的職業律師。外界認為,中共當局對海內外享有盛名、素有中國律師的良心之稱的高智晟下手整肅,預兆著中國的人權自由進入了一個最黑暗的時代。”
高律師是現代中國大陸公民運動的牽引者之一,他在維權方面的勇气、毅力、實際效果是非常出眾。多少醫療事故的受害者因為他無私地介入,精湛的專業知識,勇敢堅持公道而獲得合理賠償。
陝北的油井案,因為他和他的同道們全力介入,當事人獲得了支持,輿論上取得了主動,當局有所顧忌,很多人依法維權的信心增強,中國的代人權民權運動獲得了進展。
太石村事件中,他同樣堅持了依法維護國民權利的立場,因為他和他的同道們的介入,使得廣東地方政府的黑惡暴露于天下,雖然一時黑惡壓倒了正義,但是這种邪正顛倒的丑陋,如果沒有高律師和他同道們的介入,就會隱藏于官府欺騙性宣傳之中,世人難知其情。
這樣堅持正義立場的人,是守舊勢力非常恐懼的。”10月26日,北京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副處長柴磊(音)給高智晟打電話,電話中態度強硬的提出兩點意見和一條要求:’披露對法輪功迫害的事實,第一,嚴重損害了中國律師的整体形象;第二,違反了律師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如果愿意配合,必須把這篇文章收回來!如果不收回,下面的話我就不講了……'”(轉引自高凌報導)
上書,自中國古代,就是知識分子或者普通公民參政的一种方式,現代社會,它是公民一种完全合法的權利。清朝末期,”公車上書”也沒有受到這樣的警告和威脅。而高律師上書,卻如此遭到中國政府的嫉恨,說明中國政府目前最怕的就是法律正義和社會公正,而它的理由僅僅是為了”穩定”。真的有穩定嗎?陝北地方政府大肆違法侵犯國民財產權和協議權,太石村那里,當地政府和陝北地方政府一樣,依靠國家机器的暴力侵犯人權和民權,同時很多地方依靠國家強權無理剝奪良心律師們的執業權,導致是非顛倒,懲善助惡,這樣明火執仗的混亂,如何叫穩定?离開民主及其基礎之上的法治,任何一個社會,也不可能建立真正利民的穩定。
官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11月4日下午,北京市司法局對過來准備談話的高律師宣布處理結果:因沒有申報律師事務所辦公地點的變更以及非法為非本事務所律師提供法律文書,律師事務所須停業整頓一年。”(轉引自高凌報導)
事實上真是這樣嗎?高律師這樣堅持依法維權的中華良心律師會如此粗心大意,有意給守舊勢力留下這樣的法律空隙?不會。
“對于官方提出的兩條處罰依据,高智晟律師憤怒的說:’純屬陷害!’据高律師講述:律師事務所搬家后,所里的工作人員几次上司法局申請場所變更,但是官方始終不給辦理,既不給受理手續,也不給拒絕受理的手續,現在卻成了高律師的罪狀!”(轉引自高凌報導)
很簡單,人們在這樣的司法行為中,看到的是完全的無法無天。天理与正義,都遭到了拋棄或背离。
2,浙江官府拒絕給予考試合格的程樹慶以律師資格
根据程樹慶的回憶:”浙江省司法廳2005年1月31日不予陳樹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行政許可決定書(浙司許考決字[2005]第1號)的事實證据,一直躲躲藏藏羞于見人,直到2005年7月25日在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時 ,才’猶抱琵琶半遮面’地讓行政相對人了解到,作為它們認定陳樹慶不符合《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用)》第13
條第(二)項’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依据。這些材料包括由杭州市公安局提供的說是從《民主論壇》上下載的由我所寫的其中6篇文章和上面有我簽名的3個聯名呼吁書。”
公民享有言論自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里許可的權利,程樹慶行使這樣的權利,如何叫不擁護憲法?或許官方認為,憲法規定了中國共產党的領導地位,而你程某不擁護共產党的領導,那么自然就不會同意核准你的律師資格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必然包括党派之間的平等与公民与党派之間的平等。任何憲法如果將某個人、某個党置于最高地位,那么這樣的憲法本身就有問題,就違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現代立法与司法的原則。現在的問題很簡單,要么是程樹慶根本沒違反憲法,要么浙江官府援引的憲法本身就是偽劣憲法或簡稱為偽憲法。
楊天水于南京東山
2005年11月6日
(大紀元版權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