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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打手 台灣淪為外勞奴役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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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吉思是位泰勞,來台灣工作快3年了,每個月薪資單「帳面上」收入是1、2萬元,但實領只有3、5千元,在泰國就可以賺到這個薪水,何必千里迢迢來到台灣?吉思決定要討回公道,但仲介在法院提出了吉思簽名的「同意扣款書」,雖然吉思不知道他曾在上面簽名,法院還是判他敗訴,賺不到錢的吉思,不知道該何去何從。

這是許多外勞在台灣所面臨的困境,層層的剝削,讓離鄉背井到台灣工作的外勞根本賺不到錢,根據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副教授王宏仁的研究報告指出,1名越南勞工在來台工作的第1年,必須支付高達6343美元的費用,但在沒有加班的情況下,只能拿到5760美元的最低工資,換句話說,1位越勞在台灣工作整年賺的錢,還不夠支付第1年的費用。

王宏仁進一步指出,1位越勞必須在台灣工作1年3個月以上,才能夠開始賺錢,但平均1名越勞在台灣工作的時間只有1年4個月,因為外勞仲介為了賺更多仲介費,在外勞工作一段時間後,就想辦法讓他們遣返,再仲介新的外勞進來,因此,「平均起來外勞在台灣根本賺不到錢,利潤都被仲介吸走了」。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總幹事吳靜如則直指「仲介是販運外勞的打手」,她表示,這些仲介如同奴隸管理人,又可以從引進外勞的過程中獲取龐大利潤,外勞被奴役的情況每況愈下,但政府對這些仲介公司卻一點辦法都沒有。

反奴工大遊行 下月11日上街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高捷泰勞事件讓外勞被剝削、虐待的問題攤在陽光下,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決定在12月11日發起「反奴工制度大遊行」,為外勞提出5大訴求,包括「取消仲介制度,強制國對國直接聘僱」、「自由轉換雇主」、「取消6年年限」、「一體適用勞基法/家服法」及「外勞團結權」等。

國際勞工協會表示,1990年聯合國正式將外籍勞工與移民權納入聯合國憲章,並訂定12月18日為「國際移工日」,呼籲各國注重並改善勞工與移民所面對的歧視與剝削,但今年8月21日發生在高雄的捷運泰勞事件,揭露了台灣版奴役式的外勞政策,因此,所有投入外勞服務與權益保障的教會、勞工團體及「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將在國際移工日之前,舉行外勞人權大遊行。

國際勞工協會總幹事吳靜如指出,台灣的外勞政策在外勞為「補充性非替代性」的引進原則下,長期以來無法全面性、人面性規劃,將來自第3世界的外勞「一個蘿蔔一個坑」地綁在雇主的名下,因此奠下了外勞在台灣被奴役的結構性基礎,雇主和仲介對外勞的奴役則是這個結構中的共犯,如果政府不正視這個結構性問題,高捷泰勞事件將會是外勞反奴抗暴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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