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四日電)總統府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陳水扁總統昨天得知涉及高雄捷運弊案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任內不當指派會計同仁從事涉及違法的工作,令陳總統極為震怒、痛心;為了符合社會期望,總統認為陳哲男不宜再持有勳章,決定收回,也成為總統府收回勳章的首例。
為了徹底了解是否還有類似不法情事,陳總統也指示成立專案小組,由總統府政風處長謝建財負責,一週內完成調查:若有行政違失,將議處、移送監察院;若涉及違法,移送檢方偵辦。
有關會計同仁的行政處分,以及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督導不周的責任,專案小組調查後議處。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陳文宗說,十一月二日府內會計處同仁接到偵辦高捷弊案的檢方傳票,通知她以證人身分接受約談。三日這名同仁請假時,總統府才知道,陳哲男自八十九年五月上任後,這位同仁就接受陳哲男指派,為陳從事個人帳務的處理,時間長達五年。
陳文宗說,原本工作並無不法之處,不過後來工作還包括處理股票買賣,甚至挪用同仁私人帳戶,明顯涉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總統府了解後,認為事態嚴重,立即跟總統報告。總統知道後非常震怒、痛心,認為陳哲男行為不僅違反公務員基本準則,更辜負長官信任,情節比上次的「不假出國」更為嚴重,決定收回先前頒發的兩枚勳章。
陳文宗說,為尊重司法,總統府原擬待司法判決確定並褫奪公權,再依法追繳二枚勳章。不過此事發生後,總統府近日將去函陳哲男,收回勳章和證書,等司法判決確定後,再註銷勳章的証號。
馮瑞麟說,接任會計長後,一年多前即耳聞有同仁協助陳哲男處理私人帳務,不過因為涉及長官個人隱私,沒有追問工作內容及細節。目前得知,陳哲男曾利用同仁的帳戶進行股票買賣,金額約五、六百萬元。
馮瑞麟說,除了這名同事之外,會計處沒有其他同仁幫助長官處理個人帳務。
陳哲男於副祕書長任內,曾獲頒二等景星勳章及二等卿雲勳章各一座,日前涉及高雄捷運弊案,遭檢調約談後交保候傳,依七十年十二月七日修正公布的「勳章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因犯罪褫奪公權者,應繳還勳章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