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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公司涉違反公平交易法 罰鍰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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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三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決議,高雄捷運公司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6款規定,處新台幣1500萬元罰鍰。公平會副主委余朝權指出,附帶決議另案調查供應高捷混凝土廠商,包括天誠、國產、台泥、高雄及太爺等五家廠商是否涉及聯合行為。

公平會表示,民眾檢舉指稱,高捷在辦理捷運工程投標須知中規定,經其指定的天誠、國產、台泥與高雄混凝土等4家預拌混凝土參考廠商以外的其他廠商,需經高捷公司審查通過才能供料等,使得其他預拌混凝土業者陷於不公平競爭地位,無法進入市場參與競爭,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調查發現,經蒐集高捷在高雄地區預拌混凝土需求市場資料高捷具有市場地位,混凝土用量在民國92年約高雄縣市區域的11%、93年約19%,而高捷指定的4家廠牌報、售價明顯較高,經公平會計算,每立方公尺混凝土約較市場價格貴出300元,高捷所需300萬立方公尺用料核計,整個高捷工程成本可能增加9億元以上。

公平會表示,由於高捷公司限制預拌混凝土供應廠商目的無非在限制統包商須依其指定的廠牌供料,依相關事證足證高捷已促使統包商喪失使用合格預拌混凝土供應商供料選擇權,並造成施工成本上揚效果,且影響預拌混凝土供料業者間公平競爭,已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6款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的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的禁制規定。

余朝權說明,高捷限制垂直競爭,勾選4家廠商,使統包商成本提高、高捷工程成本提高,涉案情節重大,嚴重影響社會,因此處以重罰。

他強調,公平會無積案壓力,如違法,蒼蠅老虎都打,但打老虎前要蒐集足夠證據,動作謹慎,需要久一點時間。

另外,檢舉人也指稱被指定的4家預拌混凝土廠商,涉有聯合調高報價的壟斷行為,余朝權表示,將另行立案調查,除天誠、台泥、國產、高雄等廠商,另加入提供混凝土較少量給高捷的太爺。

依據公平會資料顯示,資本額為9000萬元的天誠公司,主要由四家投資公司,包括一品、東樹、辰亞、經一等持股50%以上 (共投資4680萬元),其中一品又與百福為完全相互投資公司,百福與東樹負責人為陳敏斷 (前高捷副董事長陳敏賢之弟);辰亞與友隆也是完全相互投資公司,經一與友隆負責人為陳敏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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