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名間鄉長謝朝輝 涉貪瀆遭起訴求刑十五年
【大紀元1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良蓉南投縣三日電)南投縣名間鄉長謝朝輝,因涉嫌在水利署集集攔河堰水力發電廠BOT案中,向包商勒索,今天遭南投地檢署起訴,並求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同案的前台中市長張子源也遭求處十四年有期徒刑。
而謝朝輝在這次鄉鎮市長選舉中,也登記參選尋求連任,因案遭到起訴尚不至於影響其參選資格。
南投地檢署調查,九十一年十二月間,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辦理集集攔河堰水力發電廠BOT案招標,由名間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得標,約自九十三年十月間開始施工。
而謝朝輝得知該工程將在名間鄉內施工,涉嫌先後單獨或與其公所機要秘書黃中元等五人事先謀議,假藉聯外道路拓寬工程的名義進行施工,妨礙名間水力電廠工程進行,迫使名間電力公司出面協商。
在與業者協商時,由同案被告冠遠建設董事葉新化與彰興營造負責人張昭堡與公益國際開發董事長許槐青等人,代表黃中元與謝朝輝出面與廠商等人談判,並由許槐青負責督促葉新化與張昭堡多次虛偽進行拓寬工程,藉此脅迫廠商儘速交付所要求的九百萬元。
檢方調查,為使收受廠商所交付的財物合法化,被告等人還捏造「回饋金」或「分擔工程款」等虛偽名目來掩飾不法。
而與被害廠商有親戚關係的前台中市長張子源,則是受謝朝輝指定出面與廠商協調,雖然知道謝朝輝是藉端不法向廠商勒索財物,但仍先後撰寫內容不實的協議書與函稿,並多次積極促請廠商交付被告索取的財物,最後廠商除了交付一百萬元的現金,還開立三百五十萬及二百五十萬元的支票各一張。南投地檢署在今年九月三日發動搜索偵辦,並向南投地院聲請羈押謝朝輝等,全案在今天偵結,謝朝輝等六人被依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罪提起公訴。
其中謝朝輝、黃中元兩人,檢察官以其犯後猶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身為名間鄉長與機要秘書,卻違法阻擾攸關民生的水力電廠工程,漠視人民福祉侵害國家法益及公務員公正廉明的形象甚鉅,均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均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罰金,併予宣告褫奪公權十年。
而同案的許槐青、葉新化、張昭堡、張子源四人,也是因犯後無悔意,未坦承犯行,且謀議以破壞阻擋既有道路的方式勒索財物,檢察官以其嚴重影響人民通行的權利與重大民生工程的推展,均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且均併科一百萬元罰金,併予宣告褫奪公權八年。而被告藉端勒索所得一百萬元,則將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