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二十六日電)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大幅刪減台灣明年在大西洋大目鮪漁獲配額7成,台灣鮪漁業遭遇空前危機,政府與業者須痛定思痛,落實管理並正視資源保育的重要性,才能化危機為轉機,台灣鮪漁業也才有未來。
ICCAT認為台灣鮪魚業者去年仍有違規超捕並洗魚的事實,而且台灣採行的改善措施不足以有效管理國籍漁船及台灣籍漁船繼續涉入非法、未報告、未約束(IUU)漁業,因此決議將台灣明年在大西洋大目鮪配額由1萬4900公噸縮減為4600公噸。
因應ICCAT的決議,政府提出減船計畫,目前台灣赴大西洋捕大目鮪的船共有76艘,未來只保留15艘船繼續捕大目鮪,每艘船均須派駐觀察員,20艘則轉捕長鰭鮪,另41艘休漁或解體。
漁業署估計,台灣漁獲售魚營收損失至少新台幣19億2000萬元。對台灣鮪魚產業來說,這些限漁規定是極大的打擊。
鮪魚是國際性、高經濟價值魚種,台灣鮪漁業自民國40年代發展,早期主要供做罐頭,後來轉為供應生魚片,為台灣賺進不少外匯。台灣鮪魚產量在全球數一數二,年產值達300億元,佔台灣整體漁業年產值3成,但並非完全為國人消費,主要外銷日本、美國及泰國等市場,是台灣重要遠洋漁業之一。
事實上,由於國際間鮪魚資源有限,台灣曾在1990年代採取限船及減船措施,部分業者卻利用在國外註冊的權宜船因應,當時權宜船未受國際間太大關注,不過,近年來國際法規觀念轉變,認為經營權宜船實際獲利者也應負連帶責任,加上國際愈來愈重視鮪魚資源保育,牽涉生物資源的漁業權宜船受到關注,捕捉大量鮪魚的台灣權宜船更成為關切焦點,國際間認為台灣利用權宜船規避國際規範超捕鮪魚。
海洋大學副校長、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教授李國添表示,1994年前權宜船漁獲可銷往日本,1994年後權宜船漁獲禁止銷日,但部分台灣權宜船業者利用海上轉載的洗魚方式將鮪魚銷往日本,台灣鮪魚輸日數量大增,引起日方注意,日本曾給台灣鮪魚9萬9000公噸的配額,但台灣實際輸日數量達12萬公噸,日方認為台灣權宜船超捕,衝擊日本鮪魚產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副署長沙志一指出,近年來,日本鮪漁業受到高油價、低魚價的衝擊,一直認為是因台灣從事不公平競爭所致,日本在ICCAT會議中指控台灣漁船違規,主張將台灣大目鮪等漁獲配額刪減為零;不過,歐盟國家認為,台灣鮪漁業者行為雖有可議之處,但做出零配額的懲罰並不相稱,而且漁業規模龐大的國家轉型必須要有足夠時間,因此支持台灣。經過討論,會議仍決議大幅限縮台灣明年在大西洋大目鮪漁獲配額7成。
ICCAT大砍台灣明年在大西洋大目鮪配額後,緊接著,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即將在12月間召開會議,漁政單位及漁民擔心ICCAT模式將引發骨牌效應。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明確表達立場,呼籲台灣減船的宣示必須是「真誠的」,而不是只是「換個地區或以新船取代被拆除的船」,否則,將會引發「普遍的關切。」
李國添更擔憂,除了大目鮪外,台灣的鰹鮪、黑鮪、南方黑鮪等鮪類漁獲量也居全球前茅,台灣必須向國際證明落實ICCAT的要求,否則,未來可能還會遭到其他國際鮪類組織的「關切」。
國際高聲要求台灣減船,事實上,漁業署已訂定減船計畫,目前台灣有614艘延繩釣船,原本計畫減少120艘,最近追加40艘,總減船數達160艘,預定明年底前完成。漁業署指出,這項減船計畫是全球性的,不是只針對個別洋區,絕對是真誠、公開透明可供檢驗。
另一方面,為了加強管理權宜船,漁業署參考美國雷西法案精神,研擬立法訂定特別條例,對於在台灣以外從事漁業但違反國際資源保育規定者,將要求受台灣法規約束。
雖然ICCAT大幅限縮台灣大目鮪配額,但沙志一指出,ICCAT這次對台灣採取的限漁措施只針對明年,換言之,如果台灣明年落實管理,2007年配額仍有機會恢復到原來水準。遭遇困境的台灣鮪漁業仍有生存機會。
台灣想要恢復配額,關鍵在於政府訂定具體可行的管理措施及業者的配合。沙志一呼籲漁民,公海資源有限,必須遵守國際遊戲規則,才能生存下去,而且公海捕魚行為不能只注重效率,更應注重資源平衡與維護。
李國添也認為,此時責怪漁民不守法或漁政單位未落實管理已無濟於事,現在最重要的是,產官學研界應共同合作,漁民應共體時艱,配合政府管理措施,讓台灣鮪漁業早日恢復正常。
明年是攸關台灣鮪漁業存續的關鍵一年,「亡羊補牢猶未晚」,漁政單位與業者若能記取這次教訓,徹底檢討並做好管理措施,未嘗不是重生的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