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6日訊】根據《經濟學人》針對未來五年全球經商環境,所發布的結果顯示,中國在六十個國家地區中名列第四十一,台灣名列第十八位,在亞洲僅次於新加坡(第四)和香港(第五)。
中小型外商投資在中國,投資的規模如果是很小的話,就不可能像大型工廠那麼樣可以得到高層領導的厚愛「眷顧」。在這種情況下,就非得向有關官員付出額外的錢去交際,打通關卡。
首先你得要聯絡外經辦,讓他們了解你的需要後,再替你找好地方。稍後,就會有些自稱是某些官員的助理主動聯絡帶你去選擇廠址,商定租地設廠後,有關人員要收取地主佣金。租了廠房後,又要安裝消防設備,而且必須聘用外經辦指定的公司;而這些公司提出的價錢往往較市場高一倍以上,還由不得你不找外經辦指定的公司,否則,廠房就難以獲發消防安全合格證書。廠房建好了以後,有關方面又會提出每月收取環境清潔費和衛生費等等。外經辦也會指定工廠聘請廠址所屬地方的村委人員擔任廠長及報關員,每人的月薪約需二千元人民幣,遠高於工廠工人的八百元,卻不用做事。 此外,今後工廠如果進行任何安全工程,如裝置電梯等,也規定牢牢的必須聘用指定的承包商。關關都是卡,都師出有名,有關人員就是利用這些規定從事貪贓枉法,謀取私利。
在中國經營公司管理工廠最頭痛的事,絕大多數人會直覺地以為當然是業務不佳或管理的問題,可是,對中小型外商而言,卻是稅務上動輒遇上麻煩,要繳「黑錢」的問題重重。中小型外商,一般大都有兩本帳簿,一本屬於公司內部參考,不會公開,另一本則交給稅局。就實際來講,公司方面擁有兩本帳簿,本來就有逃稅的意思,不過,擁有另一本帳簿,也是為了避免中國大陸繁雜的行政程序,這種做法在中國大陸,往往就成為索賄的大好藉口,稅局人員的「金蛋」。
因為,稅局人員一旦找到公司的內部帳簿,就有了勒索的機會,公司就得為此付出代價。通常稅局人員帶逮到帳簿後的做法是,保持緘默而不主動提出要求,卻刻意給予公司『自行補過』的機會,用意是要你自行提出行賄的價碼。你在『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情況下,非得透過中間人聯絡該查帳的稅局人員,私下向對方繳付了幾十萬元人民幣,以了結此事。如果你不主動找他們「派黑」,稅局方面隨時以逃稅為由向你開罰單,罰鍰動輒幾十萬幾百萬上千萬元人民幣。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只是中國大陸地方官員貪污氾濫問題的冰山一角。
貪污索賄的的主要癥結,似乎是地方行政權力過度介入經濟活動所致。大陸的貪污形式有南北之分。在北方,貪污主要由政策方針導引開路;在南方,貪污主要在行政層面。所謂的政策方針導引,是指某些宏觀政策所造成的貪污,譬如中國政府推動國營企業改為股份制等;行政貪污是指地方官員利用行政權力貪贓枉法,諸如海關、環保、消防等環節。 在南方,海關的貪污情況相當普遍,但北方的海關比較不會找人家麻煩。
近年來北京當局正加強肅貪,又設立相關部門供人投訴,這對制止地方貪污,多少發生作用。今天的情況與多年前相比較已有所改善,其實,真正原因並非他們不貪,而是經營環境改變了,大不如前了,人民幣升值,退稅率下降,工資上升,都增加了外商的正常支出,因此官員也不敢太躁進令工廠難以經營,以免影響投資環境砸爛了飯碗 。
舉廣東來說,目前貪污程度想顯然是減少多了,可是據行家最保守的估計,廣東至少還有一半以上的企業需要繳付黑錢。
中國缺水缺電、升息與人民幣升值的壓力下,中國投資環境明顯惡化。升息將導致原物料價格上漲,造成在中國的經營成本上升,而人民幣升值、獲利降低。就算你紙上富貴似乎賺得了一時,可是不是落袋還不算是你賺的錢。因此畢竟是中國不講法治,是人治的不透明的官僚體制以及朝令夕改的法規,猖獗的盜版與公然的騙局、侵占,最後往往大多是陷入無利可圖的結果,甚至於血本無歸讓外資成為刀下俎的犧牲品。
2004年中國引進外資5,014億美元,一半左右撤走,外資存量僅為2,500億美元。進一步分析,即使現在留在中國的50多萬家外資企業當中仍然有22萬家實際並沒有在營運中。以深圳為例,去年因為勞工問題而結束營業的台商超過700家,約佔所有台商家數的二成。
據統計,近年來,有關台商在大陸遭合作廠商惡意侵吞血本無歸至少超過三千家。這裡說的話絕不是危言聳聽,他們犧牲的代價,耗費的學費是夠驚人的! 識時務者為俊傑,停! 聽! 看! 即早走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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