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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葉
【大紀元11月26日訊】〔中央社日內瓦二十五日電〕瑞士司法部今天表示,拉法葉艦弊案承辦檢察官佩侯丹確曾要求台灣在十二月下旬前,申請取回汪傳浦被凍結在瑞士的資產,但此時程只是法官個人所設定,而非法律規定,即使台灣未及時提出申請,汪傳浦資產也不會被解凍。
發言人加里強調,佩侯丹所設定的時程是有彈性的,可以展延,即使台灣沒有在十二月底前提出申請,汪傳浦被凍結的九億瑞郎(約新台幣二百三十億元)也不會被解凍,更不會交給汪傳浦。
根據瑞士聯邦「國際犯罪司法互助法」,外國當局可依據法院下達的「最後及可執行」命令,向瑞士司法部申請取回被凍結的資金。加里表示,由於拉艦弊案的犯罪金錢明顯來自台灣,可不必等法院的命令,而逕向瑞士司法部提出申請。
他說,汪傳浦存款的最後決定權將在佩侯丹。幾乎可以確定的是,如裁定存款歸還台灣,汪傳浦必然會依循司法體系,採取上訴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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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方曾發函為汪撇清
〔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拉法葉佣金案引發軒然大波,據指出,法方當年曾致函海軍,指關係人汪傳浦等人絕未涉及佣金案,事後證明法方說謊。
監院專案小組曾調查拉艦購案及佣金案,監委表示,在台法簽約前十個月,相關當事人就已秘密簽下佣金協議,佣金案爆發後,法方竟大言不慚地致函海總,指外界傳聞的相關人士涉及佣金案都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