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三日電)台灣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新增「老人住宅」專章,藉由提供相關行政措施或優惠,鼓勵民間參與老人住宅建設,提供多元化住宅居住使用選擇。
內政部表示,因應人口結構與家庭功能轉變,老人福利需求日趨多樣化,老人福利法修正擴充為八章、六十條,強調老人照顧服務以全人照顧、在地老化、多元連續服務為原則;並強化家庭照顧支持,提供家庭照顧者補充性及支援性服務。
新增的「老人住宅」專章,主要因應老人的多元化居住需求,鼓勵民間參與老人住宅建設,提供多元化住宅居住使用選擇。
另一新增專章是「經濟安全」,明訂對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老人,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禁治產宣告,維護老人財產;並鼓勵老人財產信託,促進老人經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