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質疑斷臂事件 法部:視有無依法求償
【大紀元11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二十三日電)親民黨籍立委孫大千今天質疑,八年前拔河斷臂事件,台北市政府自行賠償,當時的新聞處長羅文嘉涉嫌圖利合辦廠商。法務部次長朱楠答詢說,主辦單位若應依法求償而未求償,就有疏失問題,可能要負民事或行政法上的責任。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審查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野黨立委關注「非常光碟」、「瑋哥部落格」及「斷臂事件」等議題。
孫大千(桃園縣)說,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台北市政府與壽險業者合辦萬人拔河活動,意外造成部分參賽者斷臂、受傷,主辦的羅文嘉未幫活動投保,涉公務人員業務過失致死。
他說,拔河斷臂事件造成多人受傷,北市府為此付出新台幣四千兩百萬元賠償金,隔年、民國八十七年該合辦廠商還捐贈五百萬元給台北市文化基金會;羅文嘉承諾台北市議會求償跳票,涉嫌圖利、利益輸送。
朱楠說,民事與刑事有區隔,但主辦單位應依法主動辦理投保;事件發生後,若應依法向廠商求償而未求償,就有疏失問題,可能要負民事或行政法上的責任。
另外,朱楠說,評論桃園縣長朱立倫的「非常光碟」確實涉嫌違反選罷法第九十二條意圖使人不當選,檢調已介入偵辦;至於討論國民黨台北縣長候選人周錫瑋的「瑋哥部落格」,待檢方依職權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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