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女子在香港街頭行騙被重判三年
【大紀元1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二十二日電)鑑於近年中國大陸人士在香港街頭行騙手法層出不窮,香港政府決定採取措施嚴懲大陸騙子。香港法院今天首次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將一名涉及街頭騙案的大陸女子重判入獄三年,以收阻嚇之效。
這名四十二歲的大陸女被告,於今年七月持「雙程證」來港旅遊,她在元朗朗日路藉詞詢問一名路人有關神醫的消息,串謀同黨遊說受害人祈福,以騙取金錢和財物。
受害人懷疑被騙,在路人協助下,將被告截停,警方到場將她拘捕,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
為了嚴懲專門來港行騙的大陸人士,香港警方首次成功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使被告刑罰加重。被告今天在香港區域法院被裁定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的罪名成立,被重判監禁三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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