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廣告曲涉侵權 作者提告
【大紀元11月22日訊】(民視新聞報導)膾炙人口的大同家電廣告曲,多年來,都還在被傳唱,現在卻爆發,這首歌的著作權爭議。作曲者指控,大同公司未經授權,使用他的著作長達37年,現在他要求,要拿回這首廣告曲的著作權。
這首歌,傳唱30多年,陪伴無數人成年長大,現在作曲的李守成,卻出面指控,大同未經同意擅自使用,他要拿回著作權。老先生83歲,家裡還有保存多年的大同寶寶,談到他和大同公司的塵緣往事,他拿出已經泛黃的刊物,說那曾是他最得意的年代,但是已經時光不再。
李守成獨居在台灣,陪伴者他的,除了牆上多年前的陳舊海報,還有可愛的大同寶寶,他說,30幾年了,大同公司只有支付他10萬元著作費,對於他生活困苦,大同卻不聞不問,他實在很痛心,決定要向大同公司,提出侵權和詐欺的告訴。(//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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