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明賢、彭顯鈞/台北報導〕非常光碟話題昨日持續在立法院延燒;新聞局長姚文智在教育委員會答詢指出,非常光碟不必事先送審,光碟內容屬言論自由,當然也有言論責任,若內容不實,必須接受法律制裁,但若能舉證,政治人物也須接受檢驗。
法務部次長王添盛則在司法委員會答詢說,法務部的立場是依法偵辦。 國民黨立委郭素春、李慶華、洪秀柱在教育委員會輪番上陣質詢,郭素春砲轟姚文智所謂非常光碟是言論自由的說法,並質疑副總統嘿嘿嘿事件、腳尾飯風波是否也屬言論自由?
姚文智指出,所有出版品都有言論自由,如同叩應節目講述個人主張,但非常光碟屬於小眾傳播,有些叩應節目或談話節目比非常光碟還嚴重。 姚文智說,據他了解,非常光碟內容是幾個人座談,屬公共論述類,並無露三點鏡頭,依現行規定,新聞局不必事先審查。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法務部長施茂林、檢察總長吳英昭昨日下午赴台東召開「三合一選舉查察」座談會時,二人針對非常光碟一事強調,桃檢經勘驗光碟母帶後,認為內容尺度已逾越言論自由範圍,倘若發行內容與母帶相同,即顯有觸犯選罷法第九十二條「意圖使人不當選」之嫌,檢方自有查辦、扣押必要。
施茂林並表示,光碟是否取得核准執照係屬行政管理,與檢方查緝犯罪無關。
學者:事前檢查 踐踏言論自由
〔記者申慧媛/台北報導〕對非常光碟爭議,台灣師大政治研究所教授陳延輝認為,政府基於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當前台灣任何出版品都不必經過事前的檢查,他認為,事前要求搜索或檢視內容的行為,無疑是踐踏台灣的言論自由,比戒嚴時代更可怕、更不應該,「完全不對」。
對尚未上市的出版品,陳延輝表示,任何人都不能進行「推論」,特別是「非常光碟」的內容,某些「意圖」的認定也很有爭議,政府公權力絕對沒有理由不讓光碟出版,更沒有資格以任何理由進行事前的搜索,「這樣是完全不對的行為。」他說,過去彭明敏發表「台灣自救宣言」,當時台灣還在戒嚴的專制時代;但在台灣社會高度民主化、法治化的時代中,竟還有人認為應該進行事前的搜索或檢視,太過荒謬。
陳延輝強調,人民言論自由不能被剝奪,而「非常光碟」也與其他出版品或任何內容的光碟一樣,有發行的權利。但如果內容有爭議或造成他人名譽損傷等,其言論的法律刑責由發行「非常光碟」的當事者自己負責。
馬批高層縱容惡質選風
〔記者陳曉宜、李容萍/綜合報導〕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表示,有些人用非常下三濫的手段製造「非常光碟」,他難過的是非常光碟損人名節,而且違反選罷法,但是桃園的老縣長還說那是言論自由,加上政府高層態度曖昧和縱容,光碟的製造者甚至控告檢警,做賊的喊捉賊,這還有天理?
針對非常光碟案,馬英九痛批,這些方式把選舉品質降到有史以來最低水準,是台灣的不幸。他說,非常光碟已明顯違反選罷法第九十二條,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的黑資料,檢察官、警察局都認為違法,國家領導人還認為是言論自由,這樣下去國家還有王法嗎?他說,不論用光碟散布,或是把資料剪接放在網路上,都是用噴墨汁方式在抹黑別人,意圖使人不當選,所以都是違法。
桃園縣長候選人朱立倫也呼應說,他尊重司法,只是,他要再次強調「將心比心」,如果有人為了選舉假言論自由之名無中生有,去傷害你、傷害你的家人和無辜的人,誰受得了?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