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二日電)針對TVBS股權結構爭議,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天說,政府查核電視台的資本結構、繳稅情形,和節目並無關係,也談不上迫害新聞自由;媒體的價值、新聞的價值,政府會尊重,但希望相關媒體,尊重台灣法律的尊嚴。
TVBS股權爭議問題越演越烈,新聞局被扣打壓媒體、迫害新聞的帽子,謝揆上午在行政院會再度闡述行政院的立場。
謝揆說,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禁止外國人持有股份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立法目的就是保護台灣的本土文化,避免國外媒體壟斷。其實平面媒體也有外資的,但法律沒有限制,因為電子媒體影響很大;若台灣的電子媒體最後都是外國人經營,很可能影響大家的價值觀、文化、行為與生活方式。
他表示,不只台灣,很多國家都有上述的限制。以TVBS來講,毋庸爭論的,是百分之百外資,任何人若說它有國內資本、有國內的股東,「請你講一個名字出來」。
謝揆說,現在的爭議在於是外國人間接持股?還是直接持股?政治人物甚至法律界也有不同看法。一家在台灣登記的公司,但外資百分之百持股,這樣算間接,還是直接?大家有不同看法。
他解釋說,新聞局是從立法目的來看,若解釋為間接持股,能否達到避免外國人壟斷台灣媒體市場的立法目的?但是有人從法律的安定性、形式解釋,政府也會請教更多法律專家,但是相關媒體也可以改善。
謝揆說,很多人說這是打壓新聞自由,其實政府是對電視台的資本結構或繳稅情形查核,和節目沒有關係。退一步來講,「這個節目其實是一個政論姓、談話性節目,並不是新聞」;「新聞獎有沒有把談話性節目放在裡面,大家可以去研究」。
他表示,經過電視台整理播出的才叫新聞,若直接由觀眾或是來賓拿一些資料評論,不叫新聞,也談不上迫害新聞自由,「所以節目後面常常打出字幕,說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台立場」。
謝揆說,「媒體的價值、新聞的價值,我們會尊重,不是總統講了,我們才講」;台灣的媒體自由爭來不易,也付出很多代價,政府處理的時候,會考慮在內;但法律的尊嚴、台灣公權力的尊嚴,還是要遵守的,也希望相關媒體尊重台灣法律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