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揆:T台應澄清哪個股東是本國人
【大紀元11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施曉光/台北報導〕行政院長謝長廷昨日在立院答詢時表示,關於TVBS資金結構問題,應該先論是非,法律規定外國人持股不得超過五成,TVBS應該澄清到底哪一位股東是本國人?謝長廷說,「這件事很容易澄清,馬上告訴我們哪一個股東是本國人」。
至於立委逼問是否撤銷TVBS執照,謝長廷表示,視嚴重性做為依據,政院的立場是不會輕易關掉媒體,一切依法處理,不過他也強調,這是個案,要看證據和未來發展。
而在陳總統宣示任內不會關閉任何一家媒體後,謝長廷在立院的答詢也表達類似立場。謝下午接受答詢時也說,「不會判TVBS死刑」。
新聞局長姚文智接受國民黨立委卓伯源追問時表示,「廣電法中沒有死刑」,總統談話的重點是依法行政,新聞局仍會依法執法;姚文智強調,調查結果如有不法,廣電法規定罰責有罰款、停播連續罰,或是撤銷執照。
謝長廷則說,TVBS確定是港資,是否為中資則還有爭議,若該公司涉及申請執照不實或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外資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五十等相關規定,完全依法處理。
謝揆說,「法律沒有假期」,包括該公司的的資本結構、逃漏稅問題,若調查結果符合撤照要件,仍將依法執行,但是絕不會輕易啟動。
對於陳總統的宣示是否意味不同意政院立場,謝揆強調,相信總統也是尊重法律,支持政院依法處理。費鴻泰質詢時也批評謝長廷「胡說八道」,引起謝揆不滿,兩人發生激烈爭吵,謝強調到立院不是被侮辱的,經由王金平院長出面調處,兩人才停止爭論。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對於TVBS股權爭議風波不息,新聞局長姚文智昨晚召開記者會進一步表示,衛星電視執照審查只做書面審查的做法未來必須檢討,但因現在立委質詢已發現新事證,所以即使已完成審查或過去對此有過解釋,TVBS違法部分須依法處分的立場不會改變,「過去已一錯再錯,現在不能再將錯就錯!」
但姚文智也強調,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三十八條,處分包括二十萬至二百萬元罰鍰、停播或撤照,新聞局將在收到TVBS的說明及陸委會、經濟部投審會的看法後,召開法規委員會,並衡酌其違法程度、改善情形及過去新聞局做過的解釋,依「比例原則」做出適當的處分。
對於陳水扁總統昨日的四點宣示,姚文智表示他「聽到了」,陳總統開宗明義就強調即使媒體也不能自外於國家法令,這就是最重要的重點;由於在野黨都刻意將此事導引成打壓新聞自由,所以陳總統才說不會關電視台,希望將焦點拉回依法行政。
姚文智說,過去執照審查時都只做書面審,TVBS送來的書面載明東方彩視資本占五十三%、百慕達占四十七%,所以經濟部核准東方彩視成立前,發文新聞局詢問時,新聞局才表示合法;就算TVBS當初取得執照時合法,但現在立委發現新事證,TVBS已變成百分之百的外資,合不合理,就交給大家來評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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