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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撈錢 老公死撈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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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信宏╱桃園報導〕以假結婚來台的中國撈女,賣淫之外還可能「分財產」!桃園縣已發生這種案例,法界人士提醒,「名下有財產的台灣假老公」應警惕,不要為了區區數萬元酬勞,反而賠上家產。

桃園縣一位40多歲的吳姓婦人,多年前以自己辛苦積蓄購屋,她擔心過世後兒子繼承時會被政府課徵遺產稅,刻意將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希望兒子有了房子後,擇偶時「條件好一些」,也能因此娶到好媳婦。

不料,吳婦的兒子在民國92年7月於平鎮市車禍死亡,事後吳婦到戶政事務所為兒子辦理死亡除籍時,才發現兒子竟然已結婚,配偶是年僅20餘歲的中國籍施姓女子。

吳婦覺得事有蹊蹺,更擔心從未謀面的媳婦以「第一順位繼承人」的身分搶財產,她在友人指點下,向桃園地院訴請兒子與媳婦的婚姻關係不存在。然而,一般訴請婚姻關係不存在大多是由配偶一方提出,由婆婆以「第三者」身分提出並不多見。

桃園地院調查時發現,吳婦強調自始至終都不知道兒子娶妻,更從未見過這名「幽靈媳婦」,她懷疑兒子生前遭人利用「假結婚」,掩護這位施姓中國女子來台賣淫。

地院曾向境管局調閱資料,確定施女在民國92年初以「來台依親」身分入境,但並沒有出境紀錄,也就是說,她目前應該仍在台灣,只是行蹤不明。

雖然法官懷疑吳婦已過世的兒子和施女可能是「假結婚」,但因為沒有直接證據,加上吳婦兒子已死無法對證,地院因此判決吳婦敗訴,她兒子和施女的婚姻關係仍屬有效。

由於吳婦的兒子沒有小孩,依民法規定,配偶將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未來如果施女出面要求繼承財產,可能會創下「中國撈女分財產」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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