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 現金卡 逾放超過2.5% 不准發新卡
【大紀元11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中興/台北報導〕繼金管會7月份緊縮信用卡、現金卡呆帳認定標準後,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再下重手,決議要求金管會針對信用卡、現金卡逾放超過2.5%以上之金融機構,強制停止發行新卡,銀行業預估,此舉將加速淘汰「後段班」發卡銀行。
包括蔡正元、費鴻泰、羅志明、蔡其昌、劉憶如、江昭儀、黃適卓等朝野立委,昨聯手提案,凡銀行或金融機構發行現金卡或信用卡,且逾放比超過2.5%者,金管會即應令停止發行新卡,並限期改善直到逾放比降到2.5%以下,始得解禁。
現金卡、信用卡卡債問題昨天再成立委砲轟焦點,民進黨立委蔡其昌形容「槍枝、毒品、現金卡」是台灣「3大害」,除了造成青少年債台高築外,銀行將債權賣給討債公司,所衍生的暴力討債,更形成嚴重社會問題。
立委批評政府放縱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則感慨,現金卡造成情侶分手、年輕人為卡債行搶、父親為卡債殺人,過去政府是「率獸食人」,如今是「放縱信用卡殺人」,政府不能再放縱發卡單位濫發新卡。
加速業者沖銷壞帳
經協商後,金管會接受財委會這項決議,隨即將修改信用卡、現金卡相關管理規定,目前逾放比8%以上才會被停止發卡的門檻,一口氣拉低到2.5%;銀行業者表示,此舉將加速業者沖銷壞帳速度,否則即不能發行新卡,使卡債壞帳對當期財報的負面影響得以立即顯現,對於部分體質較弱的發卡單位,將出現加速淘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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