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一杵:稅收,中共壯大的黑色積累
【大紀元11月17日訊】「神六」的上天似乎向世人昭示一個事實:中國掘起了,中國強大了。其實不然,這是極權組織最後瘋狂。中共從延安小米加步槍的白手起家,走到現在靠一路掠奪實現了它的原始積累,將「神六」送上天,就像過去大財主趙六爺家裡除夕之夜放衝天炮,有錢人家裡不可或缺的狂歡氣氛。
比爾、蓋茨在《福布斯》雜誌世界富豪排行第一,在筆者看來大錯特錯,因為排行第一的應該是中共,它擁有世界第一的物質財富和無形資產——控制著中國土地上的物質與十三億人口。
中國並不強大,強大的只是中共。半個多世紀以來,它靠巧取豪奪實現了原始積累,積累的方式之一就是通過稅收的「杠杆調節」,隨著中共意識形態中確定的「資本主義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已;社會主義稅收取之民、用之於民」的謊言一天一天地昭然若揭,人們已清楚地看到,中國的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中共。中國並沒有掘起,而中共通過掠奪性稅收從廢墟上建立起獨特的「中共帝國」。
兩次「利改稅」實現原始積累
約瑟對百姓說:「這裡有種子給你們,你們可以種地。後來打糧食的時候,你們要把五分之一納給法老,五分之四可以歸你們作地裡的種子,也作為你們和你們家孩童的食物。」但是,中共在執政的半個多世紀以來,脫離了「法老們」的精神,實行苛稅惡收的黑色積累,最著名的是八十年代兩次劃時代的利改稅。
第一步利改稅始於一九八三年,基本內容是:凡有盈利的國營大中型企業(包括金融保險組織),均根據實現的利潤,按百分之五十五的稅率交納所得稅。凡有盈利國營小型企業,應當根據實現的利潤,按八級超額累進稅率交納所得稅。利改稅第二步是在第一步利改稅失敗後的一九八四年進行,改革的基本內容是將國營企業應當上交國家的財政收入按十一個稅種向國家交稅,也就是由「稅利並存「逐步過渡到完全的「以稅代利」,稅後利潤歸企業自己「安排使用」。「利改稅」顯著特徵是將三十多種稅費捆綁在一起施行於剛剛起步的中小型企業,這是中國脆弱的經濟先天性營養不良的成因。「一收就死,一放就活」的現實促使企業的管理者只顧眼前利益的短期行為,這也是促成九十年代中國企業因為短命而紛紛倒閉、破產的直接原因之一。
利改稅的受害者當屬全國上下工廠工人們,稅後低廉的工資制度一直延續到今,「稅後無利」是一個普遍的現實,三十多種花樣百出的稅費使企業根本不再有利,多數企業往往是在虧損的狀態下承受名目繁多的稅收,少數即使盈利的企業,「稅後留利」也並沒有用到工人們身上,而是變成了地方官員和企業管理者的盤中餐、杯中酒,撐破了他們的腰包。而工人們失業保險及養老保險機制無從談起。滾滾錢財流進中共強權手裡後,變成了他們統治與愚弄民眾的信心,建立了他們操作民眾命運的專政機器,「先國家、再集體、後個人」的分配制度建立起東方黑色的金字塔——中共極權政權。
利改稅流產的原因是確保中央收入的失控,地方諸候在利益的驅動下都在稅種上做文章,結果是:應該上交中央財政的稅收被地方官員大理截留,分贓不均成為從高層首腦到地方諸侯心照不宣的事實,而廢除利改稅則是中共強權痛下殺手的標誌性動作。
國稅、地稅分設刺激瘋狂斂財
應該說,鄧小平時代利改稅的受益者是培養與壯大了龐大的政府官員體制,大政府、小社會的局面在中國初具規模,日益膨脹的官僚體制為世界之最,在很多地區,吃財政飯的公職人員比例竟然佔到該地區總人口的百分之六點五;從城市到農村,處處可見政府職能部門金碧輝煌的大廈和漂亮的轎車。江澤民時代不僅沒有抑制這種格局,反而變本加厲地推崇苛稅惡收。一九九四年實行國稅、地稅分設,實際上是進一步刺激中央與地方兩級組織的瘋狂斂財。
國、地稅分設的始作俑者是朱鎔基,其設置的初衷是保中央黨魁們收入這一塊,一刀切的增值稅政策不留餘地的從納稅人身上挖去了肥肉,餘下殘存的骨頭——二十多個「芝麻」小稅種給地方諸侯「享用」,但往往適得其反,地方諸侯憑藉近水樓台先得月的優勢,拼命搶走屬於中央的「西瓜」——增值稅,改變稅種或是調整稅率,擠佔中央的稅源。結果常常形成國稅、地稅執行機關火拼「爭地盤」、搶稅源的局面,而直接受害者依然是納稅義務人。
兩級稅務執行機關所強調的仍然是任務觀念,稅收政策只是地方執行機關的幌子,而任務的一級一級分配製由來已久,從中央財政開始,像分餡餅一樣地分配下來後,一年的稅收遞增基數也就確定下來了,國民生產總值也好,還是經濟增長率也好,與稅收的完成是兩張皮,其核心是圍繞稅收指標這一中心工作進行,而完成稅收任務,又與地方官員的政績及工資獎金捆綁在一起。二○○四年底,審計署「驚爆」這樣一個內幕:一些地區稅務部門在稅收徵管中人為調節稅收進度,出現企業有稅不收、緩收或是大徵「過頭稅」等諸多「怪相」,由此得出結論:「公平稅負」無從談起。富裕地區「蓄稅」不收、窮困地區大徵「過頭稅」是屢見不鮮的事情,內陸很多貧困地區基層稅務局長貸款交稅的目的只有一個:「保烏紗帽」。
中共帝國屹立在不平等的稅收上
據新華社報道:二○○五年前三個季度,全國國稅收收入穩定較快增長,累計完成二萬三千一百九十四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百分之二十點四,增收三千九百三十七億元。這個喜訊足以令從上到下的權貴階層眉開眼笑——因為他們有錢來支付中共帝國的黑色開支了。
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共的稅收制度朝令夕改,修修補補,就像佔山為王的匪寇不定期地規定劫財的標準與分賞標準,從沒有形成制度化、規範化的稅收體系。從毛澤東的時代以來,幾乎都是靠發紅頭文件收稅,後毛時代,建立起四十多種收稅、收費的條例,中共的官員們張著血盆大口榨取納稅人錢財,從而滿足他們窮奢極欲的生活方式,納稅人不堪重負,稅後無利是一個普遍現象。
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說:「國家的收入是每個公民付出自己財產的一部份,以確定他所餘財產的安全或快樂享用這些財產。要是國家的收入規定得好,應該兼顧國家和國民兩方面的需要。當取之於民時,絕對不應該因為國家想像上的需要而排斥國民實際上的需要。」但是中國恰恰相反,江澤民執政時期,一方面,他製造了中國虛假的泡沫經濟,另一方面,苛稅惡收後,納稅人享受不到應該享受的權利,不僅正常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一種奢談,而且,孩子讀書要集資,門外修路要集資,甚至,連家裡被盜,還要向公安交納集資破案費。一個不容忽視的普遍現象是:一九九四年以來,全國佔多數的企業不堪稅收重負及貪官污吏的榨取而紛紛倒閉、破產,作為納稅義務人的工人們,像是擠幹了的牙膏被掃地出門,地方政府及企業主管沒有建立起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體系。由此,大江南北向這種不合理不合法制度抗爭的事件層出不窮,生活無著落的下崗工人維權運動在全國風起雲湧。
盧梭曾一針見血地指說:「非經人民或他們的代表同意不能建立合法的稅制,乃是所有著名的關於民權問題的哲學家和法學家一致公認的真理。」中共在實現原始積累過程中,不公正的稅收體系充滿了強盜加流氓的黑社會性質。半個多世紀以來,他們從工廠、從農村、從小型工商業者手裡「課徵」的錢財到哪裡去了?它變成了強權者壟斷宣傳機器及對付人民的防禦體制,變成了聳立在廢墟上的中共專制帝國。而支撐這個專制帝國的框架是成千上萬工人、農民的屍骨。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轉自《動向》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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