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彭顯鈞/台北報導〕台交通部昨日通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案,未來計程車兩側車門將可刊登廣告,最快年底前實施;以每輛車年收租金3萬元,預計1年可創造30億元商機。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尹承蓬昨日在立院出席民進黨立委杜文卿舉行的記者會說,開放計程車兩側車門刊登廣告,最快年底前可實施。杜文卿說,這項措施是雪中送炭,每年將為計程車司機帶來30億元收益。
交通部常務次長何煖軒表示,新制實施後,計程車兩側車門可設置廣告,有關廣告內容與張貼、設置方式,由地方政府另做規範。路政司指出,包括台北縣、市、基隆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桃園縣、屏東縣均已有相關自治法規。
至於原來依規定必須漆於車門的車行、車號、司機姓名等,路政司表示,未來計程車可將這些辨識項目漆於後葉子板(後輪上方 )上,但如後葉子板空間不足,則仍須漆於後門上。尹承蓬指出,未來計程車的車身維持黃色,除四個車門外,其餘部分不得刊登廣告,至於車門上的車牌號碼與車行名稱移至車身其他地方,應無治安方面的疑慮。
目前計程車僅開放車頂設置廣告,但計程車司機認為設置車頂廣告,除增加油耗,也不利高速行駛,每月僅多收千餘元租金划不來,因此除少數1、2家大型連鎖車隊,散戶或小型車行多不願架設;新制因對行車安全與耗油量影響較小,計程車司機接受度應較高。
馬上受惠?運將不樂觀
交通部昨日開放計程車車身設置廣告,運將一年可以增收幾萬元租金,但也有人認為執行過程還是難保完全沒問題。
計程車運將指出,目前除了車子上方,中、南部部分計程車也會將後擋風玻璃出租刊登廣告,現在,計程車車身廣告有了明確的管理依據,計程車身「萬國旗」時代來臨。交通部次長何煖軒指出,目前開放部分僅有車頂、兩側車門,後擋風玻璃設置廣告仍屬違規行為。
新政策是否能夠讓運將們在短期內受惠?此市場1年真有30億商機?運將們看法倒沒這麼樂觀,通路是司機們最大的顧慮。
陳姓計程車司機指出,廣告商要找計程車貼廣告,一定會先找大型車隊、車行,個人車行、小車行形同位在「管線末端」,恐怕得等大餅被分得差不多了,才能輪得到他們。
此外,計程車司機成天在外奔波,發生事故、小擦撞的機會也比一般車輛高,一旦損及廣告物,後續如何處理、廣告物是否應復原,都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