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選舉 身分證傾向蓋戳記
【大紀元11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年底「三合一」選舉原規劃取消身分證蓋戳記措施,引發外界爭議,中選會今天將召開委員會議,針對這項措施再作商議,傾向以「解釋令」方式,恢復「三合一」選舉仍應在國民身分證上加蓋戳記。
台北縣選委會透過省選委會向中選會傳達,擔心有人藉免蓋戳記規定重複領票,盼能恢復領票加蓋戳記做法,或准予各縣市選委會自行裁量沿用往例。台南縣選委會也反映,如因不蓋戳記措施,發生重複領票與冒領選票,極易演變成選舉訴訟。
朝野立委也建議中選會,「三合一」選舉宜維持蓋戳記舊制,要改下次再改。中選會因而研議,可在不更動已刪除選罷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的情形下,依選罷法第二十一條「選舉人投票時,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的精神,以「解釋令」方式規定,這次「三合一」選舉仍應在身分證上加蓋戳記。
立委選區 明年5月劃分
今天的委員會議也將討論是否於明年5月底完成第七屆立委直轄市、縣市選舉區劃分,並以明年1月底戶籍統計人口數為準,計算應選名額及劃分選區人口數,請各直轄市、縣市選委會研擬劃分草案及理由,於明年2月底前報中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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