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獨子死前立遺囑 死後成功取精
【大紀元11月1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二十八歲、新婚不久的男子,由於是家中獨子,生前立下遺囑,死後要取精;結果一語成讖,突然昏倒死亡之後,家人透過立委雷倩奔走,讓死者成功取精。雷倩說,這和上尉連長孫吉祥的案件不同,有了死者的遺囑,死後取精,避免「毀損屍體」爭議。(張雅惠報導)上尉連長孫吉祥的案件,令不少人動容!一名二十八歲新婚男子,看了新聞,當場和家人立下遺囑,由於是家中獨子,死後也要取精!而悲劇真的發生了。「巨大的悲劇!因為是個很健康的二十八歲的年輕人,騎車騎在路上,紅綠燈停下來,他就倒了,後面有目擊証人說,完全沒有車禍、沒有任何理由,他就突然間倒地不起」死者家人透過立委雷倩奔走,男子死後,成功取精。雷倩說,取精要先取下睪丸,才能取精,就是因為有死者自己立下的遺囑,免掉「毀損屍體」的爭議。「雖然說,事後到底會不會去做人工生殖?在我們國家的法律沒有改之前,是不能做的,所以我們也是非常謹慎小心。但是他們在當時,碰到巨大的傷害和打擊,所祁求的是,能夠達成這位年輕人的遺願,非常卑微的請求」人死後能不能取精?取精之後,能否留後?是否違背「人工生殖法」?有待商榷。而孫吉祥和這名年輕男子的案例,是否引發效應,值得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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