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發起公民簽名活動 促當局撤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大紀元11月12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丁小採訪報導)公民維權網起草審查《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的建議書,並將遞交國務院和人大常委會促撤銷此規定,現正收集公民簽名和建議。
中國公民維權網星期四發表公告,呼籲公民關注和參與推動撤銷《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內文寫道:該互聯網規定嚴重違背了現行的憲法和其它有關的基本法律,也構成了對公民言論表達權的侵害和剝奪。該網站準備向國務院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遞送關於審查該規定的建議書和呼籲,現正收集公民簽名及建議。
建議書的起草者,公民維權網負責人李健,星期四表示:「希望國務院以他們立法的權限,來撤銷這個不適當的部門規章,這是我們的目的。這麼一個部門規章是違憲、違法的,如果說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那麼這樣一個部門規章是絕對不可能出台和實行的。」
徵求建議和簽名的截止日期為2005年12月3日。直到星期四,建議書上已有67個簽名。李健說:「我想各行各業都有,主要是以公民個人的身份來對互聯網新聞管理有關規定表示一種公民的態度。」
雖然9 月頒布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相當於一種部門性的法規,並不是法律條文,但仍可以作為關閉網站的行政依據。李健說:「這個規定可以作為它隨時可以運用的一個行政依據,那是非常危險的,如果它認為有必要的話,在理論上、在技術上它可以關閉所有的網站,它把所有有關時事上的新聞和評論都納入它規定管理範圍之內,這是一個。第二個,就是它的備案之前有一個行政審批程序,導致了普通人是無法建立這相關網站的。因為它要求你不論是新聞單位也好還是非新聞單位也好,你建立這麼一個網站你必須得具備足夠的管理的一個團隊,有若干人必須在新聞業從業若干年,這樣一些限制條件。即使你具備這樣的資格了,它又要求你的內容必須得符合官方的新聞傳媒所發的通稿,不能自己去做新聞或做評論,從民間的網站角度來說互聯網就完全變成一個行政單位的發佈機構了。 」
人權工作者趙昕認為這種規定的出台反映了中國法制系統不完善的地方:「它身份是一種部門性的法規,但是關鍵問題中國的法治下行法往往會上行法有很多的突破。比如說憲法保障公民很多很多的權利和自由,但是下行法卻作出了很多具體的規定和限制,而且這些限制事實上是取消了公民的比如說是言論自由、集會自由或者結社自由等等。同樣的,互聯網法規出台了以後,誰也不知道自己說哪句話就觸犯了所謂的國家機密,這種情況下的話相對也取消了言論自由。」
然而,這種公民的維權護法行動是否能夠促使當局收回已發出的規定呢?已在建議書上簽了名的趙昕說:這個很難說,我們只能盡力而為。
記者:您覺得這個會不會給它造成什麼壓力?
趙昕:建議書對當局來說並沒有任何壓力,主要是中國的公民都能秉持憲法所賦予自己的權力,都能真實的表達自己的要求和建議,並提請全國人大進行重新的審核,這本身就是一種社會的進步。」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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