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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存
【大紀元11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台考試院院會昨天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並做出決議,也就是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及替代率上限百分比、退休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等,因為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是否提升到法律位階,或是否廢止等問題,將另由銓敘部另案研議。
台銓敘部長朱武獻強調,這項改革兼顧國家財政、社會環境、經濟情勢變遷等情形,目的在使公務人員退休所得能夠趨於合理,國家整體資源能夠合理分配。
台考試院院會也責成銓敘部,要妥擬對外說帖,做好宣導工作或舉辦分區說明會,以利推動,回應社會大眾關注。
台朱武獻說,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實施前已辦理退休人員,已領取的優惠存款利息所得不再追回;方案實施後,與台銀簽訂的優惠存款契約尚未期滿者,當期優存金額不受影響;方案實施後優惠存款契約期滿續約者,優存金額始受限制。
對於外界的質疑,朱武獻特別澄清,公務人員退輔新制自民國八十四年7月1日實施後,因退休給與已獲得改善,所以對於優惠存款制度採取斷源措施,也就是公務人員新制年資領取的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都不得再辦理優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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