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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私募有價證券規定放寬

【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日電)為提振國內經濟,大力推動各項公共建設,鼓勵具社會公益性質的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與投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保險業投資私募有價證券規定,排除投資金額為保險金的2%限額規定,回歸到一般公開發行公司限額5%規定,不必逐一審查通過。

金管會發言人林忠正指出,現在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資金比例約為資金的 0.47%投入專案跟公共建設,產險業因資金基礎較小,投資公共建設資金比例約為4%。

為何要修正放寬?林忠正轉述業者意見,雖然保險業資金專案運用及公共投資審核辦法投資公共建設總量到10%,但要專案審查,業者不喜歡逐案審查,因此在保險法第146之1中有價證券投資總額35%限制中,加入公共建設及專案建設項目,尤其是公益性部分。

不過,林忠正說,業者也要在 35%裡做調配,並考慮到資金的活絡及報酬率;保險業是大眾資金,在高齡化的社會,保險資金應多投入老人安養、舊市區更新等長期建設。

金管會表示,保險業資金因匯集社會大眾資金,為使資金投資在能發揮社會經濟最大效用的各項事業及社會福利性事業,以達公益性功能,在符合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動性資金運用原則下,應積極鼓勵保險業資金投資國內資本市場及公共建設。

金管會表示,除已持續推動的重大經濟建設及交通建設外,老人住宅的興建及都市更新計畫的推動,也是政府積極推動的目標,因應未來高齡化社會到來及都市永續發展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