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汐止殺警案探討公權力的斲傷 警察受暴 高達7成
【大紀元11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賴仁中 邱俊福/台北報導〕今年4月汐止殺警案發生後,行政院國科會首度以「警察受暴」為主題委託研究,研究發現我國各大都會區員警曾遭遇職場暴行者高達7成之多,更受注意的,警察遭攻擊時穿著制服、與施暴者主動攻擊警方的比例皆逾8成,顯示民眾挑戰公權力的方式愈趨強烈,成為國內社會秩序與治安的高度警訊。
因公殉職傷殘數字嚇人
研究學者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所長楊士隆指出,警方受暴傾向升高,以致近幾年我國警察每年平均因公殉職3.19人、每年因公死亡33.8人、因公傷殘376.97人,這些令人心驚的數字,不容忽視。
是項調查以超過2000人為樣本著手研究,這也是警史上罕見以警察在職場受暴為題進行的大規模調查研究。
研究報告指出,遭遇民眾暴力以對的7成警員,其中直接受到肢體等暴力者有5成8,精神暴力為6成2,再者,警方巡邏時,最容易突如其來遭到暴力攻擊,約有3分之1的都會區警察曾有前述經歷,其次為聚眾活動、路檢和交通稽查時易受暴。
制服執勤遇襲達8成3
而當警察被攻擊時,制服執勤的比例高達8成3,同時身上配槍比例也達7成4,這種情況顯示違法違規民眾敢挑戰公權力的情況嚴重。
楊士隆表示,政府應高度正視此一問題,在提高襲警刑責、精實警方裝備、強化撫卹與傷殘照顧等措施同時並進,達到預防、保護與照顧基層警方人員目的。
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警察大學等預定今天舉行一項犯罪問題與對策的國際研討會,屆時將發表前述調查研究結果。
提高警覺 強化應變能力
要降低警察工作被害風險,除加強員警本身專業知能與危機處理能力,也需從強化情境預防措施著手,在社區、停車場等重要出入口,嚴格人員管制,且由警政體系統籌管理各鄉里的錄影監視系統,以減少治安死角,增加警方的監控能力。
「都會區警察人員遭遇職場暴行的研究」顯示,巡邏、路檢以及交通稽查勤務是員警最容易遭受攻擊的情境,且時段以晚間8時至12時最高,故報告中建議,員警深夜執行勤務時要比白天更提高警覺、落實勤前教育與勤務指揮中心定時保持聯繫。此外,需加強本身的專業與應變能力。
同時,在高比例的警員有受到暴力攻擊下,研究報告建議警政單位能將這項輔導業務委由獨立與專業的單位來辦理,讓受暴而求助的員警獲得較實際的幫助。
基層員警 危險高於警官
在許多國外的研究報告中,發現警察遭遇暴行常發生於週末及傍晚,通常是追捕或押解嫌疑犯時,且基層警察受傷的比例高於警官,而受傷員警的服務年資都較淺。
美國聯邦調查局在1992年的調查顯示,1983至1992年期間共有713名警察遭殺害,平均每年約有70名,大部分都發生於逮捕犯罪嫌疑人時,其次是處理酒吧打架、家庭爭吵等騷擾事件,且被殺的大都是基層員警。
受傷部分,1992年共有8萬1252人受到攻擊,而最常發生暴行的狀況為處理紛擾案件,其次是執行逮捕任務、押解人犯、交通攔檢、稽查等,常見的是瘀血與抓傷。
澳洲犯罪學研究所分析各國執法人員被攻擊的相關研究,發現英國每年有超過14%的警察被攻擊,主要發生於公眾違法事件、爭執、交通攔檢、徒步巡邏、追捕現行犯、逮捕嫌疑犯。
至於蘇格蘭則有接近4分之3的警察認為警察工作愈趨危險,因大部分的犯罪人都有酒精或者藥物濫用的情況,且使用武器也愈趨於普遍。
李師科開惡例 胡關寶殺雙警
國內第一件襲警奪槍案發生在近半世紀前、李師科是台灣首位預謀殺警奪槍的江洋大盜、胡關寶集團則是持卡賓警槍殺害雙警的罪犯之最…,這些特殊的紀錄,是警史上痛楚的一頁,但也讓警界化悲憤為力量,竭力為民除惡。 警史上第一件警員遭襲擊事件要追溯至民國48年,當時台北市警第二分局傅姓員警街頭執勤時,被歹徒持榔頭襲擊,兇徒搶走警槍,還開槍射傷警員逃逸。
犯罪史上大名鼎鼎的李師科,他為了搶銀行,先在69年間持土造槍射殺在教廷大使館服勤的台北市保大警員李勝源後再搶走警槍,成為史上有計畫殺警奪槍始祖。
72年11月,屏東楓港派出所被胡關寶集團偷走兩把卡賓槍及子彈,一個月後,他們拿著長槍搶銀行殺人越貨,74年底再持卡賓槍殺害新竹兩名警員劫走配槍,此後繼續犯下綁架吳東亮勒索1億元等大案。
全國第一起以派出所為目標的殺警奪槍案,則發生在90年4月間,花蓮縣秀林鄉三棧派出所警員李建南在派出所內值班台值班時被歹徒襲殺死亡,兇嫌隨後進入派出所取走警槍,全案至今尚未偵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