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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集

按語簡評冼岩《認識中國的方法論──兼答朱學淵先生》

【大紀元10月9日訊】[按]冼岩是多維網可疑專欄作家之一。目前網上出現不少千方百計尋找各種各樣奇怪理論來為專制辯護的人和文章,與國內官方和民間網站不斷貼出的老百姓要求共產黨下臺,號召造反、革命、甚至暴動的意見一起,從正反兩面反映了專制制度生死存亡的生存危機。但是,儘管象冼岩之類的人,他們的觀點往往模糊得不知所云,自相矛盾,大多數東西,沒有必要去理睬,但有的重要觀點,仍然有研究的必要。例如本文反對的”制度決定論”。

我在1973年和74年公開貼出的大字報中,曾經不斷強調當代”中國的問題在於制度”,”在於特權制,官僚制,等級制”等等專制制度。”在於實現民主制度”。並且是這些大字報論述的中心內容。因此,我是冼岩批評的”自由民主人士”中,”制度決定論”的最早創導者。但我的制度決定論始終是有前提的,就是指當代中國的問題。我主張的是以人和人的發展為中心的新人文主義或新人本主義,主張起決定作用的是人。因此既反對經濟決定論或中心論,也反對政治決定論或中心論,反對任何誇大人的因素中某個單一因素的做法。並且我的文章始終把民主當作實現和保障人的自由的手段,始終主張自由原則總體上重于民主原則。

筆者關於現代化三個層次的理論,批評了四個現代化,五個現代化的說法,認為他們只是講了具體層面的現代化,並且他們幾個幾個的劃分也很不科學,從總體上論述了人的現代化是最深層次,最根本的現代化;制度現代化包括政治制度的現代化是中層次的現代化;第三個即具體層次的現代化則是淺層次的現代化。

而且,制度有各種制度,制度決定論並不就是政治制度決定論。如前所述,我們僅僅主張當代中國特定條件下社會變革的政治制度決定論,也即反專制制度的民主制度決定論。而且許多號稱民主人士的人,實際上往往大談經濟決定論,大談經濟改革先于或者優先於政治改革,民主人士不把民主放在優先位置,就不能稱為民主人士。因此他們並不是真正的民主人士,而是經濟改良派人士。

我這裏用了”民主人士”的概念,這個名字及”民主派”等名詞,是七十年代末,我們曾經考慮的名字,記得鄧小平講話中因此還攻擊過”民主人士”及”民主派”。但因為中共把那些依附於中共專制的”民主黨派”稱為”民主人士”,成為對民主人士的一種諷刺,所以我們後來改稱”民運人士”。現在”民運人士”這個名字被中共及盜用這個名字的中共特務搞得很臭,我們又無法不讓他們用,並且民運圈基本上為中共控制。因此,也許將不得不採用其他更進一步的名字,以示區別。

特定條件下的政治制度決定論也不是政治制度萬能論。作為中國當代特定條件下的政治制度決定論的創導人,我的文章就曾經大量論述人的素質,道德及其他問題。因此,冼岩把特定條件下的政治制度決定論,任意誇大,並且混同於制度萬能論,然後加以攻擊,這是為中共專制詭辯的謬論,反映了他辯護士的本色。

到底誰是”類人孩”?我想,讀者自可評論。

2003-11-16

附原文及朱學淵評:

學淵評:這個冼岩是在答那個冼岩,而沒有回答我任何問題,他說他”與朱學淵先生以及其他許多’自由民主人士’的根本區別”,就在於對”制度決定論”的看法,其實他的要害是反對政治改革。我倒要問他,共產黨如果不是”制度決定論”者,為什麼就不放手政權呢?毛澤東又為什麼要堅持”政治掛帥”呢?他們是吃這口飯的,有個班子寫文章,只是思想很混亂,口徑不統一,這般的荒誕的言論,我沒有時間去駁斥了它了。

附:冼岩專稿:認識中國的方法論──兼答朱學淵先生

在有機界和社會領域,事物現狀都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如果其中某種因素發生變化,事物狀況也必然隨之變化。同理,中國今天局面的形成,有著複雜的歷史和現實原因。當某些人斷言政治制度是決定中國興衰的”根本要素”時,他們實際上已事先預設了幾個並非可以不證自明的前提。

由於不可能否認現狀是多重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要突出政治制度的”根本性作用”,只有兩個途徑。要麼,證明政治制度是所有起作用因素中的”決定性因素”,即它不但決定著事物現狀,同時還決定著其他因素的狀況;在各種變化過程中,它是唯一起主動、主導作用的因素,其他因素都是隨之變化、是因動。

另一個途徑是,論者必須證明,雖然多個因素都能起到重要作用,但唯有政治制度的變化是人為可以控制的;其他因素,都對應著某種自然過程,人為干預作用有限。因此,人類改變社會的努力只能從政治制度入手。

第一種思路曾經風行一時,這就是所謂”制度決定論”,認為制度決定一切,制度”進步”則一切隨之改進、制度落後什麼都落後。二十世紀後期西方發達國家在社會、經濟等方面的突出表現曾經支撐了這種觀點,推動了世界範圍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但是,正是由制度決定論者們極力促成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實踐進程,終結了這種制度神話。廣大後發展國家在嫁接西方”先進”政治制度後,所表現出的種種不適應和淮橘成枳;許多南美、南亞、非洲國家在完成政治轉型後,在政治腐敗、社會不平等、經濟風險方面的變本加厲,其嚴重程度比之中國往往有過之而無不及;絕大多教”轉型成功”的東歐國家,政治腐敗、社會不平等、經濟不穩定非但有減輕,而且迅速惡化。政治制度轉型國家所普遍表現出來的,以貧富分化、政權更迭頻繁、社會失範,乃至軟政府化、經濟增長乏力等現象為共同特徵的拉美化趨勢和東南亞或東歐模式,使人們不能不對”制度萬能”觀念表示懷疑。

即使是西方政治制度的大力鼓吹者亨廷頓,面對大量經驗資料,也不得不承認,第三波民主化國家面臨一系列嚴重問題,如重大叛亂、種族與社會衝突、極端貧困、嚴重的社會經濟不平等、長期通貨膨脹、巨額外債、恐怖主義、國家過度干預經濟,等等。”第三波民主國家能夠成功解決這些問題嗎?”他的回答是:”在某些國家,新的民主政權可以成功處理一些個問題。不過,在大多數國家,似乎極可能的是,第三波民主政權不能有效處理好這些問題,而且,他們將極有可能很難比他們的前任威權統治者更成功地做到一點。叛亂、通貨膨脹、貧困、債務、不平等與機構臃腫都將多多少少繼續存在,就像十年前的情況那樣”──大量的經驗資料表明,後發展國家即使實現制度轉型,實行西方式民主制度,也難以獲得類似西方發達國家的政治績效,難以有效解決自己國家面臨的系列問題。採納西方式自由民主制度即可有效解諸如政治腐敗、社會不平等、經濟風險等系列問題,一命題至今未得到世界範圍經驗資料的支援。通過大面積的案例觀察,學術界傾向於承認:迄今為止,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一地的民主政治制度與其經濟發展具有正相關性。

雖然嚴肅的學術研究並不支持制度決定論的結論,但這並不妨礙某些西方制度的鼓吹者們自作理解、自我標榜、自行鼓吹,仍然向大眾灌輸西方制度優勝論那一套,將社會的優劣成敗都歸結為制度原因。但是,也有一些人換了思路,即換成上述第二種思路。

第二種人論證說,雖然還有其他因素,例如人口、資源、經濟、技術等等,都能對社會狀況發生重大影響,它們的重大變化可單獨導致社會本身發生劇變;但這些因素都對應著各自自然過程,人力干預作用不大、效用不彰。只有政治制度,才是人力完全能夠把握、是人的努力可獨自加以改變的。因此,縱然政治制度和其他要素相比,只具有同等、甚至可能還頗有不如的作用性和影響力,改變政治制度仍然是人類最方便快捷的推動社會進步方式。

認為政治制度可隨意改變,這是一切政治改革優先論、政治制度決定論和政治改革即行論所必然預設的邏輯前提。但這種前提,只是一種想當然的理想化假設。它根源於人們改造世界的盲目衝動、根源於”一攬子解決問題”的理性自負,並沒有得到經驗和理論方面的重要支持;反之,這種衝動在實踐中一再遭遇挫折,這種自負在理論上一再被證謬。

實踐方面,不但社會主義國家的制度改造實踐遭遇重大挫折,基本上已由燦爛歸於平淡;自由主義的憲政民主制度實驗在後發展國家也步履維艱、四處變形走樣。理論方面,從哈耶克開始,理論界即已開始批判人為改造和建構制度這種人類”致命的自負”。如果說在哈耶克那兒,這種批判還缺少”反思平衡”的基本理性,只針對社會主義而不針對自由主義;那麼時至今日,在經歷了自由民主制度在後發展國家人為建構的大量例證後,思想界已經把懷疑的眼光投向”普適制度”本身。

人類在社會科學方面的知識積累,一直被認為並不具備等同於自然科學的客觀性、精確性。迄今為止,人類關於制度變遷方面最精確入微、最具科學性的理論成就是制度經濟學理論。根據制度經濟學代表人物諾斯的發現,經濟運行中存在強烈的”路徑依賴”效應,即人們並不一定會為了追求更高效的制度而改變自己早已習慣的制度。這種效應的形成,背景原因很複雜,但它確實是一種”客觀實在”。制度變遷要克服這種”路徑依賴”效應,就只能漸進、只能從局部性開始;只有這樣,制度變遷才是真正可行的、才是正向性的、其效用才是可以持續積累的。

政治是關於可能性的藝術。只有可能的東西,才會被提出的、被實行;不可能的東西,設計再精美、口號再漂亮,終究只是鏡花水月、只能白忙一場,無非事先贏得一些掌聲、事後贏得幾聲嘆惜而已。那些執著於七彩肥皂泡的人,不是自欺、就是欺人,不是傻子、就是騙子。優先關注現實可能性而非理想化的必要性,這是我與朱學淵先生以及 其他許多”自由民主人士”的根本區別。

關於如何漸進,當然會有不同標準、不同尺度、不同判斷。但不論以何種標準、何種尺度衡量,開宗明義即提出要社會最大強勢集團(執政集團)放棄其根本利益(一黨專政),甚至要其自置於前景莫測、可能連基本生存都難以保障的死地和險境(民主即行),這無論如何也不是”漸進”,無論如何也不會成為”可行”。能想出這種直截了當、便宜簡單的方案主張,並且全神貫注、持之以恆,自己還經常為此感動不已、激動不已的人,吾無以名之,唯借名名之曰:”類人孩”。

多維新聞網2003年11月13日21:23:51(//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