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台申請外籍看護新制 明年實施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丁勻婷、王昶閔╱台北報導〕台灣勞委會表示,已與台灣衛生署、內政部等部會共同整合一套長期照護人力資源網絡,由於尚需修改相關法令及配套措施,新政策預定明年初實施,預估申請照護員流程較現行來得簡潔。

對於申請外籍看護工者是否繼續使用巴氏量表,勞委會指出,巴氏量表不會廢,但未來不再是聘僱外勞的唯一依據標準,經衛生署認定的醫院認定須24小時照顧,而且找不到本國照護服務員者,才可提出申請。

勞委會表示,有長期照護需求者應先到醫院接受評估小組評估及建議,預計分為24小時、白天全時或部分時間等類型,醫院將逕行送申請者資料至各縣市長照中心,長照中心再依勞委會訂定的24小時照護者每月合理薪資,約新台幣3萬元至3萬5千元,進行招募程序。

僱用本勞可獲補助

台勞委會表示,基於國人就業機會的優先考量,願僱用本國照護服務員的雇主應可獲每月補助5千元,最長可獲補助12個月,雇主不得僱用親戚為照護服務員,若雇主聘僱本國照護員滿1年,欲再聘僱照護員以獲得補助,該會仍不給予補助。

台勞委會表示,台灣國內具有照顧服務證照的本國勞工約4千多人,需獲重度照護者約10來萬人,安養照護機構的床位則約4萬多個,在照護產業人力及服務體系未完全建立前,不會貿然停止引進外籍看護工。

台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處長黃美娜表示,現行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主要是以巴氏量表評分,但衍生許多問題,未來將朝建立新的評估流程努力。

黃美娜表示,外籍看護工的聘僱標準一向由勞委會主導,過去勞委會提出放寬巴氏量表的構想,衛生署便配合進行修訂巴氏量表與疾病分類表的工作,現在勞委會提出新方向,衛生署仍將全力配合。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