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靜芳、詹士弘、許國楨╱綜合報導〕雲林地院合議庭裁定林續鵬、林志貞與張騏麟還押,3人的律師獲悉不斷搖頭表示,將繼續提出抗告,而聚集在雲林地院的林續鵬刑事局同事獲悉無法接回「麥克」後,大夥黯然離去。
長官力保屬下清白
刑事局偵六隊同仁昨晚得知林續鵬遭續押的消息後議論紛紛,有人說,林續鵬組長是目前該局唯一從1線2星基層刑警幹到2線3星組長的警官,仕途一片大好,犯得著為了區區幾百萬元就貪污嗎?而隊長紀明謀說林續鵬在組長任內偵辦黑心澱粉、職棒簽賭等重大案件,表現優秀,他力保屬下清白。
同仁說,林員經合法流程購得法拍屋,這棟法拍屋的法拍價為401萬元,林員以460萬元買到,根本沒有佔到便宜,況且林員自備款1百多萬元,還向母親、銀行各借2百萬元,向弟弟借了50萬元,目前已匯給林志貞4百萬元,這些都有銀行的匯款紀錄可查,卻仍遭羈押,且林員的能力、操守絕對禁得起考驗,盼檢方查明,如果林員真有涉案,希望嚴辦,但如果沒有,也應毋枉毋縱,還他清白。
同事為林抱屈
也有同事為林員抱屈表示,該案是徐維嶽檢察官直接下指揮書,指揮林續鵬等人偵辦,並非警方報請偵辦,整個偵辦程序及立場經查並無違法及瑕疵,就算徐維嶽有索賄,也不代表林員也索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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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林組長 調職休假
〔自由時報記者林國賢、詹士弘╱雲林報導〕被指涉及徐維嶽貪瀆案的雲林縣警局林姓警務員,昨天持續休假中,對於被調為非主管職務,林員透過友人表示,他身為警務人員,必須聽從長官有關職務調動。
他說,他相信上級調動職務有其全盤考量,因此並未追問原因,至於他被影射涉及貪瀆案,是屬片面揣測,他無須回應。
雲林縣警局督察長于鎮慆昨天指出,曾擔任分局組長的林姓警務員係因辦案行政程序發生疏失,才轉調非主管職,與徐維嶽涉嫌貪瀆案無關。
不過,雲林地檢署昨天則發佈新聞稿指稱,「林組長」確實遭檢舉涉案,也另由檢察官深入調查中。
曾擔任某分局組長的林姓警務員,去年破獲一起擄鴿勒贖案,有3天特別休假,今天將結束假期,鄰居表示,這2天林家均無人在家。
針對林姓警務員由主管職務被調整為非主管一事,林員友人表示,林員對此看得很淡。
林員透過該名友人說,身為警務人員,他必須服從上級調度,對於其職務被調整為警務員,並無異議,至於詳細原因,媒體應該去問調整職務的上級長官。
此外,對於媒體指稱林員涉入徐維嶽貪瀆案,其友人表示,林員看到相關報導時,認為不須對回應,他也相信長官、檢調單位會公平地進行調查。
雲林縣警局督察長于鎮慆則表示,林員因辦案的「行政程序」發生疏失,才轉調非主管職,與徐維嶽涉貪瀆案無關,至於究竟是什麼行政程序出錯導致如此處分,于鎮慆不願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