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拘留不平而鳴 網吧主狀告公安
【大紀元10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湖南湘潭大學「偉國網吧」負責人金鑫今年8月9日被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她近日為自己所遭受的不白之冤提起申訴,狀告當地公安。大紀元記者辛菲10月7日採訪了金鑫女士。
金鑫講述了整個事件過程,並向記者表示,雖然已被律師告知起訴公安部門的艱辛,但是她一定會堅持到底。區法院不給公道,就到市法院﹔市法院不行,再到省裡去﹔還是不行,就告到北京去。總之,要為自己討回公道。
(一)公安部門要求網吧安裝監控系統
金鑫介紹,他們家的網吧開在湘潭大學,一直遵紀守法、熱情週到,並因此被當地政府授予2004年度「誠信文明經營單位」。
同時在經營過程中,他們也一直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對主管部門不合理的事情提出意見,在當地網吧行業當中有口皆碑。
正是因為他們敢提意見,得罪了某些執法部門的濫用公權者,那些濫用公權者懷恨在心,伺機報復。
今年8月9日11時左右,金鑫正在網吧值班。突然進來四個警察,帶頭的是市公安局網監科的劉科軍。劉說,他是例行檢查「網絡神探」安裝使用情況的,並問金鑫安裝使用了沒有。
(金鑫介紹道,網絡神探是公安部門要求安裝的網絡檢測系統,目的是監控網吧和上網人士。)
金鑫說,還沒有,並解釋道,因為8月1-2號湘大片區網吧安裝「網絡神探」時告知,開學前接到通知後再統一使用。不料,劉科軍不聽解釋,硬是要檢查網絡服務器。
考慮到網絡服務器是網吧的心臟,萬一出個差錯就會影響整個網吧的運營。於是,金鑫就要求劉科軍,找一位懂計算機網絡的技術員來檢查服務器,以免工作失誤造成網吧的經營受影響。
此時,金鑫的媽媽正好進來,也說,請找一位懂計算機網絡的來檢查,我的服務器要幾千上萬元一台,出了問題會極大的影響我網吧的正常經營。
金鑫母女本是正常的提醒,可是,劉科軍突然大聲怒吼:「少囉嗦」!金鑫說,「怎麼這麼兇啊」?金鑫的媽媽出於本能的保護,也對劉科軍說,請你態度好一點好嗎?
(二) 官商合夥生意 監控軟件無銷售發票
金鑫說,上次你們來裝「網絡神探」時,我們就提出要開稅務發票,簽訂售後服務協議,你們當時說會和商家說這件事情。銷售貨物就要開具稅務發票,這是對消費者的負責,是國家納稅的憑據,這是法律有規定的。
金鑫解釋道,作為網監強制網吧安裝的「網絡神探」,網吧業主就是當然的消費者,不管網監跟誰合作銷售「網絡神探」都有義務督促銷售方開具發票,不致於使銷售方逃避國家稅收,並造成網吧業主懷疑網監在搞官商勾結從中漁利。
金鑫又對劉科軍說﹕看在網監的面上,我們已經不管「網絡神探」是否屬三無產品,你們的收費是否有物價部門的價格認證書,只是要求銷售方開具稅務發票和簽訂售後服務協議。
金鑫至今沒有收到「網絡神探」的銷售發票,因此就順便要求劉科軍督促一下商家。 劉科軍很不滿地說,「這不關我的事,你要就自己去找,我只負責檢查使用」。
金鑫說﹕「網絡神探」是你們網監強制安裝的,生意是你們和商家一起做的,如果不是你們強制安裝,我們會主動去安裝那個甚麼神探嗎?現在錢收到了,卻要做過河抽板的事,商家不給我們開發票,反而要我們去找商家。
金鑫又說,當初已經說好了,現在你們又說不關你們的事情,怎麼能出爾反爾?
(三) 警察公報私仇 強行帶走大學生
劉科軍滿臉怒色走到24號和25號機之間大聲說:「所有上網人員全部給我下機。」金鑫和媽媽也走過去大聲對網友們說:「這裡我們才是老闆,你們沒有違法不要下機。」
劉科軍見眾網友不買他的帳,繼續聚精會神地上網,更是火冒三丈,態度惡劣且粗暴的要25號機的大學生出示身份證。
該大學生說,他是住北山的,平時都是在宿舍上網,今天下來辦事,是順便上上網,一時忘帶身份證了。但劉科軍不理會該大學生的解釋,硬是要該大學生出示身份證,接受他的檢查。
這時,一個下線的女網友實在看不下去了,就一邊結帳一邊對劉科軍說:「你們這樣做太過分了,這樣對待大學生,這樣亂搞還得了,影響了網吧正常的經營秩序。」
旁邊的一位男網友也看不慣,接著說了劉科軍幾句。金鑫也說,你這樣做是侵犯人權的。中午12點多,金鑫的爸爸來到網吧後,見此情形,也非常氣憤,並和劉科軍理論了一陣。
劉科軍見自己成了眾矢之的,大家都在說他,既急又無奈。此時,網監科的拿出一份整改通知書,要金鑫的爸爸在整改通知書上簽字,看過後,才知道是要求網吧必須三天後使用「網絡神探」刷卡。
不久,雨湖公安分局網監股警察胡立新,帶著長城派出所的警察趕來增援,直接走到25號機的學生旁邊,要強行帶走該大學生。眾多旁觀者見狀,都聲援該大學生,責問警察們:「他犯了甚麼事?就是犯了事,你們也總要履行相關法律手續啊,你們這樣子搞要不得」。
胡立新見自己趕來增援還不能震住眾網友,反而引發眾怒,不知怎樣下台才好。便無中生有說,該學生涉及一個案子,然後就不由分說把該大學生,當成疑犯一樣要強行帶走。
金鑫走到警察們身邊,要求他們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出示相關的法律文書。胡立新用力將金鑫往旁邊推,在推的過程中又用肘重重的撞擊金鑫的胸部,並大聲叫金鑫「滾」。金鑫被胡立新用肘猛烈撞擊後的胸部,頓時覺得鑽心的疼痛,後經法醫鑑定為胸部軟組織損傷。
爸爸見女兒被警察用肘重重地撞擊胸部,準備上前理論,卻被一個警察死死按住,動彈不得。
就這樣,一個在網吧上網的在校大學生在眾目睽睽之下被胡立新他們,當成一個疑犯強行架走,塞上了警車一陣風似的開走了。圍觀群眾忿氛不平,紛紛指責警察濫用公權,執法犯法。
(四)羅織莫須有的罪名 強行拘留15天
事發第二天,即8月10日下午4時許,長城派出所派警察傳喚我到該所進行訊問。金鑫積極配合警察的調查取證工作,並把當時事發經過詳細的講了一遍。
但是當金鑫看到訊問筆錄時,只覺得法律在這些警察手中已經成了他們的洩私憤的工具,他們想怎麼玩就怎麼玩,甚麼事實都可以不顧,甚麼影響也可以不顧。警察的訊問筆錄有很多地方與金鑫闡述的內容不符,甚至完全相反。
金鑫當即提出異議,要求詢問警察更改筆錄,但該警察不顧事實,竟不同意按金鑫說的更改,當然金鑫也拒絕在筆錄上簽字。在金鑫的一再堅持下,警察們沒辦法,只得按照我的原意作了更改。
一份簡單的筆錄被改成了大花臉,改動的地方竟有好幾十處之多。筆錄凌晨送去雨湖區公安分局被退了回來,並要求連夜重做筆錄。
長城派出所即時更換了羅織罪名不力的警察,派了一個諳熟威迫利誘一套的警察重新對金鑫進行訊問。該警察一上來就威脅說:「共產黨就怕認真,一但認真隨便搞你,你要認清楚現實情況,不要一味堅持自己的態度。可以視你的態度來給予你處罰,看是拘留1天、2天、3天還是15天」。
該警察說有證人作證,說金鑫打傷了辦案警察胡立新。面對無中生有的恐嚇誘供,金鑫並沒有害怕,對警察說:「根本沒這回事,我根本沒打警察,是警察打了我才是真的」。該警察大聲吼道:「要不要我去叫證人來﹖」金鑫答道:「那就請證人來當面對質,並且我可以對天發毒誓,我根本沒打警察。」該警察沒話可說了。
警察隨後連夜帶金鑫去雨湖分局,當時已是凌晨3時。到雨湖分局後,金鑫坐在車裡,約半個小時後,警察們下來對她說:「現在決定對你進行治安拘留15天的處罰,你既然懂法我們就照懂法的跟你辦,你可申請行政復議,要你家裏準備1500元保證金,不管結果怎樣保證金都會退給你。」
他們給金鑫的是一份《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的卻是治安拘留十五天的決定。該決定書上說,金鑫將胡立新的左肩膀扭傷。
金鑫表示,這分明是公報私仇,裁臟陷害的不法行為。當時他們的所謂執法,有眾多網友和圍觀群眾都看到了,他們實在是濫用公權,狐假虎威,我只是善意提醒他們要依法行證,不要亂來。他們卻羅列莫須有罪名加害於我,誣陷我是阻礙執法人員檢查並把我打傷。
金鑫當即提出要申請行政復議。
(五) 公安歪曲事實 用非法手段取證
8月16日上午,金鑫和爸爸一起去市公安局法制分局行政復議室申請行政復議,當時接待他們的是行政復議室的方主任,方主任看了材料後說:「正常的復議是5天,但是情況比較複雜的話需要30天,你這個情況比較複雜。」又說:「到時候我會電話通知你們來瞭解情況的。」
8月24日,金鑫的爸爸見遲遲未有行政復議答覆,就和金鑫一起去行政復議室找方主任,方主任當時說:「我們22號已經把你的行政復議材料送到雨湖公安分局去了,分局有10天的期限。」並且還開具了一張延期通知書。
9月8日上午9點多,金鑫接到行政復議室電話,通知她去法制分局行政復議室拿行政復議決定書。10 點30左右金鑫和爸爸就到達了行政復議室,方主任的同事接待了他們,並告訴他們:「方主任出去搞監察了,他交代我通知你們來拿決定書。」
金鑫說,公安找了所謂的四個證人,其中有三個是網吧的業主,還有一個大學生。後來經過金鑫調查,他們都是被逼作假證的。現在這四個人已經表示翻供,願意為金鑫作證。此外,金鑫還找到當時在場的四個見證人作證。
其中《行政復議決定書》提到的證人張XX9月8日晚得知情況後,講述了被派出所叫去作證時的情況。張XX說:「當時我就看到派出所記錄的證言和我講的有較大出入,我說這個字我不能簽,因為我不能陷害一個女孩子,我是一個上了年紀的人,不能昧良心,胡說八道作假證,干警問我不同意哪條,我說你寫的這兩條我都認為事實不清楚,這個字我不能簽。干警說不要緊你按我們牆上所寫的簽字就可以了,在他再三催促下,我實不忍心地簽上名,按了手印。」 說明派出所在得知我要申請行政復議後,又用非法手段採集證據材料。
(六) 中共喉舌弄虛作假
金鑫還想過通信訪來解決問題,9月9日上午,他們去到市公安局找局長進行信訪,可局長說一切都已經進入法律程序。
從市公安局回家的途中,金鑫的爸爸接到媽媽的電話說,派出所來人要傳喚我去派出所做筆錄。金鑫和爸爸一起去到長城派出所做筆錄,派出所的問金鑫:「接到《行政復議決定書》沒有?」金鑫說:「接到了。」他又問金鑫:「進行上訴嗎?」金鑫說:「進行上訴。」
忽然間,進來了3個人,扛起攝像機對準金鑫就拍。金鑫的爸爸問他們是幹甚麼的?他們說:「是湘潭電視台的。」
待金鑫在筆錄上簽完字後,派出所潘所長進來說:「上面要我們執行處罰決定,我們只能按照上面的執行。」湘潭電視台的記者,也跟到了拘留所,還在拘留所採訪金鑫10多分鐘。
9月13日下午,金鑫在拘留所通過電話向媽媽瞭解到,湘潭電視台在12日的湘潭晚間新聞中報導了這件事情。電視上只出現了金鑫的畫面,把金鑫的聲音消掉了,觀眾們只能聽網監的婁望平和主持人信口雌黃,而聽不到金鑫辯解的真相。
金鑫表示,還有當地其它媒體也是按照公安導好的劇本演戲。她指出,這些媒體只聽官方擺佈,不聽民聲民意,不報導事實真相,我只有鄙視他們。
(七) 堅持真理 討回公道
9月14日是拘留所規定的接見日。當金鑫見到爸爸因奔波忙碌而面容憔悴時,忍不住哭。爸爸馬上說:「金鑫不要哭,要堅強,烏雲是遮不住太陽的,真理只有一個。爸爸我一定會為你討回這個公道。」
9月21日,金鑫還在拘留所,金鑫的爸爸已請好律師寫好了行政起訴狀遞交法院。法院已經受理立案,並定於10月13日開庭審判。
9月24日,是金鑫治安拘留滿15天的日子。當天,爸爸、媽媽一同來到拘留所接她。當金鑫走出拘留所的大門時,看著爸爸,真想對著爸爸大哭一場,可她沒有。她默默對自己說:要堅強,要堅強!
金鑫表示,雖然已被律師告知起訴公安部門的艱辛,但是她一定會堅持到底。區法院不給公道,就到市法院﹔市法院不行,再到省裡去﹔還是不行,就告到北京去。總之,要為自己討回公道。(//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