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傳浦是否不判處死刑 司法院:尊重法官判決
【大紀元10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七日電臺灣)行政院長謝長廷簽署汪傳浦受無罪推定保護、不判處死刑保證,引起各界爭議。司法院刑事廳長劉令祺今天表示,「無罪推定」原則已納入刑事訴訟法中,雖然檢察官在審判上具行政色彩,但基於司法審判獨立,審判仍尊重法官判決。
劉令祺上午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無罪推定原則是普世價值,並已納入世界人權宣言及台灣刑事訴訟法中,因此,所有通案皆受無罪推定原則保護,提供被告人權保障。
他說,檢察官具有行政色彩,容易受行政系統指揮行事,不過,若刑事被告所犯罪行涉及死刑,則檢察官求刑具參考價值,但對司法完全沒有約束力,法官如何適當量刑,也是獨立審判的內涵。
劉令祺強調,若刑事被告有非常上訴理由,審判刑責即不應執行;若發生法律錯誤,台灣司法提供被告救助程序,另涉及國家公共利益,也可請總統特赦。
至於外界質疑謝長廷以行政權干預司法權,劉令祺說,拉法葉艦案已由檢察官偵辦中,因此偵查程序並不影響審判獨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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