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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癌症止痛藥物用量仍不足 病患平白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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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六日電)台灣行政院衛生署統計,台灣地區癌症病患的止痛藥用量明顯增加,但與美、日相較仍有改善空間,主要原因是病人的迷思及醫師的保守觀念,使得相當多的癌症病人忍受不必要的疼痛。

台灣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統計,一九八七到二00四年的十八年間,嗎啡藥品的年使用量成長二十五點四倍,吩坦尼藥品的年使用量成長四十六點八倍,可待因藥品的年使用量成長一點六倍,以上均為鴉片類止痛藥。

另一份統計顯示,美、日與台灣的癌症死亡率在一九八七到二千年之間的變化不大,然而美、日在一九八七到一九九一年的「每百萬人口 (嗎啡)每日界定劑量」,分別是台灣的四十五倍及五倍,二00年至二00二年降為台灣的十八點五四倍及三點二三倍,台灣與美、日的差距拉近,但癌症止痛藥用量仍不足。

世界衛生組織於一九九0年宣示,「免於疼痛是每 一個癌症病人的權利,進行疼痛治療是對這種權利的尊重」,並提出癌症止痛治療原則:一、儘量採用口服藥;二、定時給藥;三、三階段式給藥;四、因病患而異給藥;五、注意各項細節。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血液腫瘤科主任戴承正指出 ,病人對於癌症止痛治療有迷思,例如以為癌症末期快死了才要止痛、使用止痛藥會上癮,其實有些癌症侵犯到神經或骨頭時,不到末期也會疼,治療時應併行緩合治療,減少疼痛,不必等到末期安寧療護才止痛。

戴承正認為有些醫師的用藥觀念保守,或不知道止 痛藥的給藥時機及使用劑量,使得病患白白受苦,這也顯示,疼痛治療的醫學教育要廣泛推廣。目前衛生署已編列「麻醉藥品臨床使用規範」等,可供醫療人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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