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成:為自由不惜抗命廣播
【大紀元10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浦慧恩香港報導/一批民間人士在前晚進行公民抗命式的地下電台試播後,受到港府認可的商營電台投訴。香港電訊管理局昨日表示,收到新城電台投訴有人佔用該台的頻道進行廣播,電管局將會作出跟進。電管局並警告,任何人士未經領牌而設置或使用無線電訊,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入獄5年。
參與試播的民間人士指出,香港官商結合佔用了大氣電波頻道,配合中共封鎖、壓制香港的言論自由,為了爭取儘快開放大氣電波,他們甘於冒著入獄的危險,為理想而奮鬥。
港島東區區議員「阿牛」曾健成表示,他們上月初已向廣播事務管理局申請開辦電台,正等候審批,今日將會向廣管局申請試播。他強調前晚透過FM102.8頻道進行1小時公開試播,絕沒有佔用其它電台的頻率,因為使用的FM102.8頻道只能收到中國大陸方面的電波信號,可以說是一個空隙頻道。
一些社會人士認爲,曾健成只是希望藉此行動,促使政府儘快開放大氣電波。
據曾健成表示,手上有本港持牌電台的發射頻率紀錄,在試播之前已經調查清楚有關現時電台的使用頻率,絕沒有佔用其它包括商業電台或新城電台的頻率,不明白爲何有電台投訴頻道被佔用。他表示,新城FM104台所使用的FM104.7、102.5、 105.5、104.5、102.4、106.3等頻率,商台所使用的FM88.1、88.3、88.9、89.1、89.2、89.5等頻率,與他們早前使用的FM102.8都不會相撞,而這個FM102.8頻道,平時只能收到中國大陸的電台。
他又舉例說明現時大氣電波資源浪費的情況,譬如某電台佔用了FM88至89.5的好大一段頻率,其實這樣寬闊的頻道,是完全可以分開很多條頻率使用的。
港府配合中共壓言論自由
曾健成指出,雖然香港是確認實行國際人權公約的地區,所有廣播頻道都應該是官、商、民的共同資產,但是香港的現實是廣播頻道只局限在官、商方面,缺少民間的使用權。他認爲政府遲遲不肯開放大氣電波,主因是配合中共打壓言論自由:「香港政府是簽約國際人權組織的簽約者之一,但就只有自由外衣,沒有自由的平台。」
他並且批評港府說:「我們去申請頻道,香港政府肯定是不會批准的。共產黨怎麼可能會讓你有渠道發聲呢?但我們要踏出第一步。」
在當晚試播節目中擔任嘉賓的著名廣播時事評論員林旭華表示,之前並不知道該節目在當天試播使用,事後才知道試播。但他認為,如果電台、電視台是大眾的資源,而又有空餘資源,政府就應該好好利用,應該盡量開放大氣電波。
據曾健成透露,試播的節目原來是本港一個網絡電台「香港人民廣播電台」的節目。該網絡電台創辦人王岸然表示,開辦網絡電台的原因,也是因爲政府不開放大氣電波,只好在網絡上找出路。對於曾健成等人的試播行動是否能促使政府儘快開放大氣電波,王岸然說並不樂觀,但他認爲策略上值得做,而且是正義之舉。
有份在網絡電台主持節目的民主派人士蕭若元則表示,這次試播行動是一種公民抗命行爲。他說,在其它國家沒有類似港府的做法,「一個電台可以霸佔5、6個頻道,不准任何其他人使用,不論是電台、電視台,簡直是一種荒謬的做法。」他還說,香港雖然確認了國際人權公約,但實際上並沒有執行,而是被一小撮人利用。◇(//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