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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工局坪林因應對策遭退 台環署要求補件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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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四日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環評專案小組會議,審查由交通部國工局提出的坪林行控中心通車使用管制因應對策,以決定在北宜高未全線通車前的管制措施;會議中,環評委員一致認為,報告中對環境污染現況的調查資料仍嫌不足,無法釐清通車所造成的衝擊,要求國工局應在二週內補件再審。

交通部今年秋節前夕,逕自宣布開放坪林行控中心每日四千輛車無照通行,由於明顯違反一九九一年僅提供快速救護或緊急疏散車輛通行的環評結論,環保署於是要求國工局須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及因應對策送審,以決定局部通車階段的管制措施。

國工局提出的因應對策則建議,在北宜高速公路未全線通車前,坪林行控中心應以總量管制為基礎,採每日四千輛上限通行,並認為開放通行,有利節省旅行時間、汽柴油燃料,對水源區大範圍的水污染及空氣污染亦有減量助益。

不過,審查過程中,環評委員一致認為,報告中國工局對於坪林行控中心開放通行後,對周遭環境現況包括水質、空氣品質的調查,仍不夠詳盡,且僅侷限於平日的調查數據,對於車潮、人潮高峰的假日卻隻字未提,因此,決定退回因應對策,要求補件再審。

環評委員具體要求應補正資料的部分,包括國工局應就坪林地區假日時的環境品質,再進行污染現況調查,且應清楚交代所援引的四千輛管制上限,究竟是採用何種計算基礎求出;同時,環評委員也決定將於假日時,再安排赴現場進行勘查。

會議中,更有環評委員直接點名交通部帶頭違法,趕在全線通車前,偷渡坪林行控中心的管制措施,卻操作輿論,把通車與否的全部壓力,都誘導到環評委員身上,若依法回歸環評結論,法律上根本不存在開不開放為「交流道」的問題,但交通部提出的所有管制措施卻都以「交流道」模式來設計,交通部實在應自我檢討。

環保署表示,依法將要求國工局在二週內,補齊環評委員要求的資料後,再度將因應對策送審,環保署也會儘快召開第二次的專案小組會議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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