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挖井 人雖獲救地主至少被罰六萬
【大紀元10月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記者張文祿報導)新社鄉崑山村鑿井發生活埋意外,雖然劉敬德跟張天賜平安獲救,不過,由於地主當初鑿井沒有依法向農業單位跟縣府水利課申請,現在面臨違規處分,台中縣農業局上午在縣務會議中說明,光是違反山坡地保育條例,就要罰緩六到三十萬元。
劉敬德跟張天賜鑿井被活埋,幸運獲救,很多人給予祝福,而劉敬德當初受雇鑿井,據了解,是準備探勘溫泉,開發成休閒園區。
不過,在山坡地鑿井,必須向鄉公所農業課及縣府農業局申請,水權方面,也必須向縣府水利課申請許可,才能開挖,不過,縣府農業局表示,當初地主並沒有依法完成申請。
違規處分,在山坡地保育條例方面,地主將面臨五萬到三十萬不等的罰緩,違反水利法則處罰五萬元以下,不過,這些處罰都是針對地主,劉敬德及張天賜是受雇挖井,不在處罰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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