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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九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運鵬今天表示,十一月四日網路拍賣課稅輔導期將屆,但很多賣家還有不少疑慮,包括辦理營業稅籍登記後,是否調高房屋稅與地價稅,電費與電話費是否將因家用改為營業用而調升,政府部門應清楚對外說明。
鄭運鵬(台北市)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若賣家銷售額達新台幣六萬元以上,才須辦理稅籍登記,六萬元以下不但不用辦理稅籍登記,也不必課徵營業稅。
他說,現在很多賣家擔心一旦稅籍登記後,會增加房屋稅與地價稅支出,只好向其他業者「靠行」,登記業者提供的稅籍地址,但須付出每個月五百到兩千五百元不等的租金,其實是不必要的支出。
鄭運鵬舉例,網拍賣家是否以營業用稅率與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房屋稅與地價稅,是以是否「堆貨」做為判斷基礎,以約二十七坪的房屋為例,若有堆貨,房屋稅一年增加一千元,地價稅一年增加三百二十元,兩者合計一個月平均也才增加一百一十元。
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台南縣)也說,水費與瓦斯費不分營業或家用,概以度數計價;電費與電話費部分,若用電與通話量達到一定程度,電力公司與電信公司才會派員稽核是否屬營業用途,改計費用。
財政部代表澄清,網拍課稅對象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賣家,一般拍賣二手商品、自購未使用及他人贈送的商品,都屬非營利目的,政府不會課稅;此外,網拍課稅的目的,在於促進租稅公平,不是為增加國庫收入,外界不應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