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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督促中小學檢討修訂學生獎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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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九日電)台灣教育部今天表示,預定十二月公佈「各級學校友善校園指標及檢核量表」,並已函請縣市提供學生獎懲規定,供教育部檢視,如果還沒有訂定,須於三個月內完成並送教育部。

教育部也要求各縣市,應針對各校自訂的學生獎懲補充規定或其他校規立即逐一檢視,凡有違反法令、不合比例原則或教育目的或無合理正當的理由者,應於兩個月內檢討修訂。

教育部說,依據國民教育法第二十之一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訂定學生獎懲規定,因此,要求主管國中小學教育的縣市政府及學校檢討修訂學生獎懲規定,高中職的獎懲規定,也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比照辦理。

為積極推動友善校園,教育部表示,今年已邀集四十二所種子學校參與「友善校園示範學校第一階段研討會」,以「民主」、「法治」、「人權」為核心理念,依各校的特色及願景,運用「校規」內容、程序及救濟等的檢視、實際演練及操作,以體悟如何制訂符合現代民主法治社會的校園規範,形塑校園理性論辯的環境。

教育部並將「輔導各校檢討修訂校規」列為九十五年度補助縣市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之一,以加強檢視協助各校建立合理校規。

另外,為鼓勵各校檢視目前校園不利人權教育的事項,教育部延續以往推動校園人權的相關研究報告,今年八月起又委託政治大學進行「研訂各級學校友善校園指標及檢核量表計畫」,十月兩次分區辦理召開「研訂各級學校友善校園指標及檢核量表草案」公聽會,預定十二月公布指標及檢核量表,以輔導各校自我檢核,建構一個有利於推動人權教育的校園整體文化環境。

教育部強調,學校應從人權民主著眼,教育人員應從教育專業著手,經由民主程序形成共識來檢討修訂校規,有效達到積極正向協助、教育、輔導學生的目的,營造多元開放、友善健康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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