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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銀數錯鈔…政府編2億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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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鄭琪芳、李靚慧╱台北報導〕自民國六十六年起,政府每年都編列一筆名為「出納津貼」的預算,做為補貼公營金融行庫出納人員「數錯鈔、給錯錢」造成的損失,政府在明年度也編列近二億元的出納津貼,但立院預算中心質疑這筆預算的合理性,主張減少津貼金額、甚至全面停止提撥。

台銀、土銀及中央信託局等公營金融機構在明年度的業務費用項下,均有編列出納津貼預算,總預算額度一億九千餘萬元;預算中心報告指出,這筆津貼是按全體出納人員一個月薪資總額提撥,編列津貼的規定也已歷經多年,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至於「出納津貼」的來源,則要回溯至廿八年前,當年財政部考量國內各項電子錢包及金融服務機器尚不普及,現金使用頻繁,點鈔出錯機率相當高,所以才以編列津貼的方式減輕負擔,並頒訂「各行庫出納人員疏忽損失賠償基金設置要點」。

預算中心指出,這筆出納津貼的六成,按月發給出納人員做為疏忽損失賠償金,其餘四成直接撥入「出納人員疏忽損失賠償基金」,而至今年6月底止,三家公營金融行庫累計的賠償基金已近九億元。

近年來廣泛使用信用卡、電子錢包及電子貨幣,已大幅降低各銀行鈔券的清點工作負擔,而各銀行也編列有現金、存放款保險費,加上賠償基金已累積鉅額餘額,足夠做為各項保險以外的出納人員疏忽損失賠償之用,因此,出納津貼應檢討縮減範圍、金額或停止提撥。

國庫署指出,台銀、土銀及中信局將會提出說明,財政部也會要求其重新檢討每年編列出納津貼是否合宜。被點名銀行表示,並非所有的金錢短少、收取偽鈔等情況,均可獲得理賠,行員忙中出錯的短少金額,多為自掏腰包補上,因此仍應藉由出納津貼給予部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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