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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華電釋股若違立院決議 應移公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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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日電)台灣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通過親民黨籍立委李鴻鈞(台北縣)等提案,若確認交通部未遵守立院審查九十四年度預算所作「暫停中華電信公司釋股」的決議,應將違反決議的主管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交通部長林陵三表示,交通部一向尊重立法院,今年辦理的中華電信釋股是在執行八十九和九十年度的保留預算,九十四年度並沒有編列釋股預算。

上述提案獲得國民黨籍立委紀國棟(台中縣)、王昱婷(台南市)等六人連署,提案並要求交通部遵守九十五年度預算所作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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