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日電)台灣教育部今天公布藝術教育政策白皮書初稿,內容重點在於兩年內檢討修訂完成藝術教育法,四年內完成相關子法的檢討修訂,讓強化各級藝術教育行政組織、藝術教師授課時數、建立藝術教師證照制度、藝術教育經費與評鑑都有依據。
教育部研議的中華民國第一部「藝教政策白皮書」今天公布初稿。教育部政務次長范巽綠上午說明初稿規劃以「創藝台灣、美力國民」為願景,擬出「三位藝體、藝教於樂、快藝學習、城鄉藝同、創藝人才」五大目標,並依據訂定二十二項策略與六十八項行動方案。
前述五大目標具體來說是行政組織儘速籌設藝術教育專責單位如藝術教育司、科、課,確立藝術教育師資供需、充實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師資、合理化學校藝術教育教師授課時數、大專藝術教育師資聘任彈性化、建立各類藝術教師專業證照制度,強化國小低年級「生活課程」的藝術與人文學習、大學指定科目考試加入藝術類科彈性選考、促成藝術學習評量與升學制度接軌,增進藝術教育資源共享與改進城鄉藝術教育資源落差。
另外,藉由改善專業藝術教育招生及選才方式,加強專業藝術教學與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歷程、獎勵開發台灣藝術文化創意產業的教學、建置國家級的藝術創作研發中心、建立合適的專業藝術教育評鑑制度。
初稿還規劃在新修訂藝術教育法中確立藝術教育經費比例、將藝術資賦優異學生學習及升學管道回歸藝術教育法管理、學校專業藝術教育部分明文採納多元化藝術人才培育管道的精神、納入頂尖藝術創作人才培植管道、規範專業藝術教師學術及創作展演評鑑辦法。
加強專業藝術教學與文化創意人才培育歷程方面,將設置各項獎學金以獎勵特殊藝術成就,獎勵師生數位媒體藝術創作、獎勵開發台灣藝術文化創意產業的教學以及台灣主體性的藝術與教學,獎勵跨領域的藝術創作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