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遷戶進京悼紫陽被判刑3年
【大紀元10月1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楊明2005年10月17日華盛頓報導)中國上海地方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一位被強制拆遷人員3年徒刑。
星期一上午10點半左右,上海普陀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拆遷戶許正清有期徒刑3年,罪名是“尋釁滋事”。許正清的妻子陶裕鶯被獲准進入法庭旁聽了宣佈。
*家屬及本人大呼不公正*
陶裕鶯說:“他們的判決是極其不公正了。不應該判他3年的。定他的罪是尋釁滋事罪。起訴書上說,不買票,不吃(警察給的)盒飯的事情。還有就是許正清被毆打,他們說這是不存在的事情,但這明明是存在的事情。根據這些事實,就是退一萬步講,這些事實也不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許正清3年。”
陶裕鶯說,在法官宣判後,許正清當庭大聲呼喊冤枉、不服、要上訴。但很快被法警帶走。陶裕鶯說,他們決定要上訴到底,得不到公正,決不罷休。
陶裕鶯:“我們覺得太不公正了,但是在這裡也沒有地方去說理。就這點事就判他3年。大家看看,我們拆遷戶能民告官嗎,鄭恩寵不是也為老百姓說話被判3年嗎?”
*帶領拆遷戶進京悼念趙紫陽*
今年1月17號前中共領導人趙紫陽病逝後,許正清和其他一些拆遷戶到北京祭典和悼念趙紫陽,事後被上海警方強行押解回上海,並被警方毆打。警方認為,許正清帶領拆遷戶聚眾鬧事,便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和交通秩序”的罪名,對許正清予以刑事拘留。
*長期為拆遷戶奔走*
許正清的辯護律師莫少平因為出國訪問沒有到庭。但是一些上海拆遷戶上午前往法院,希望旁聽聲援許正清,但卻被阻擋在外邊。一位拆遷戶說,除了許正清的家屬外,法庭只讓裡弄的一些負責人進入法庭。
許正清是上海被強制的拆遷戶,他長期以來不僅為了個人應得的住房爭取權利,而且為其他被強迫拆遷的上海市民擔任義務代理,受到拆遷戶的擁戴。
*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醫院*
另據知情人士說,9月14號因為上訪請願被拘留的強制拆遷戶張奮奮已經被送進精神病醫院。一位曾經在2002年和2003年兩度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醫院的拆遷戶劉新娟說,她在精神病醫院身心受盡了折磨,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
觀察人士指出,用精神病為藉口,是中國當局避免國際社會批評的常用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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