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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11月開始,民眾搭乘國道與一般公路客運,只要加購半票,就能攜帶寵物搭乘。台灣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初期限定長、寬、高30公分以下、不具攻擊性小型寵物可以搭車,且僅適用國道與一般客運,各地公車暫不強制實施。
交通部昨日邀集國道、一般公路客運業者,討論通過「公路汽車客運班車旅客攜帶小動物限制及收費要點」,最快下月起,民眾如攜帶小型寵物搭乘客運,只要為寵物購買半票搭乘,業者不能再拒絕。
路政司表示,攜帶寵物搭車收費,是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所明定,早期台汽公司訂有收費要點,但近年已少有業者沿用,加上收費措施並不明確,還常發生民眾因為攜帶寵物搭車被趕下車。
根據昨日通過的收費要點,未來民眾可攜帶搭車的寵物,為長、寬、高不超過30公分的小型寵物,且不得具有攻擊性,蛇、鱷魚等寵物初步均排除在外,民眾將小寵物攜帶上車,需放置於籠、網、簍等物件,並將寵物放置於座位下方。
路政司表示,昨日通過的收費要點,目前僅國道與一般公路客運業者適用,各地公車不強制實施,但業者可向各地方政府提出申請,比照適用該項辦法。
對於交通部通過此規定,民眾反應不一,曾被公車司機趕下車的張女士指出,這項新規定,應該擴及所有大眾運輸系統,才符合需要。
中華民國動物福利環保促進會理事長劉香蘭則認為,使用者付費是該有的原則,樂見交通部此措施,但小寵物基本上不佔空間,就像一般的小行李,真要收費應該針對中、大型寵物較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