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一男子涉嫌藏匿偶像周星馳身份證觸法
【大紀元10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倖嫚香港十二日電)香港一名四十三歲男子,十年前在尖沙咀拾獲影星周星馳身份證後一直攜帶在身邊,最近被警員截查身份證時揭發。他今天在法院承認,藏有藝人周星馳身份證的罪名,等候宣判。
該名男子今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藏有他人身份證罪名之後,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是周星馳的影迷,所以拾獲偶像的身份證後,一直放在銀包內作為紀念,並沒有任何不法意圖。
主審裁判官決定,將案子延後宣判,被告獲准以五千港元保釋,法院下月二十三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宣判。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管有他人身份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能面臨十萬港元罰款及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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