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主計處:政府債務持續改善 債不留子孫
【大紀元10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二日電)對立委今天上午表示政府平均每編列100元預算,就有15元用來償還債務,行政院主計處回應表示,至今年底,中央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3兆9367億元,占前三年度平均國民生產毛額(GNP)37.3%,尚在法規40%範圍內,且債務均作為公共建設,並無債留子孫問題。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委員賴幸媛 (不分區)今天在立法院開記者會表示,政府累積債務今年將達到新台幣3兆9000多億元,面臨公共債務法規定的舉債上限規定,政府平均每編列100元預算,就有15元用來償還債務,且需65年才能還清。
主計處回應,95年度總預算發行公債新台幣2390億元,占預算總額(含特別預算)1兆6176億元的14.8%,尚在公共債務法規定15%範圍內。預計至今年底,中央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達3兆9367億元,占前三年度平均GNP10兆5477億元比率為37.3%,也在公共債務法規定40%範圍內。
主計處指出,97年度政府舉債雖然將接近40%高峰,但隨財政赤字有效控制,債務比率將持續下降,故應不會超過公共債務法規範上限。且95年度總預算案編列債務還本數650億元,較依稅課收入5%計算應編數495億元,超出155億元,顯示政府對債務改善的重視。
至於近年債務改善表現,主計處說,行政院在92年4月核定「財政改革方案」,改革目標包括國民租稅負擔率每2年提高1%,控制支出維持零成長,並在於5至10年內達到財政收支平衡總目標。相關機關正就短、中、長期各項開源節流措施,積極落實推動。
95年度歲入歲出差短縮小為1957億元,較94年度的2747億元顯著下降,為 7年來首度控制在2000億元範圍內,顯示政府財政赤字已有效控制,逐步朝 5至10年內達成財政平衡目標努力。
主計處強調,與其他主要國家相較,台灣債務餘額占國內生產毛額 (GDP)比率35.9%,仍低於法國的58.7%、英國的48.9%及日本的154.7%,顯示台灣並非高負債國家。且舉借債務依預算法規定,均作為公共建設等資本支出,債務未來雖由後代子孫承擔,但因其能享受公共建設效益,並無債留子孫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