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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賢
【大紀元10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十二日電)高雄檢調偵辦高雄捷運弊案,調查高雄捷運公司前副董事長陳敏賢名下基金會異常資金流向,尚未查獲基金會與高捷、華磐兩家公司及捷運承包商間的資金往來實證,不排除經由其他管道洗錢,將繼續追查。不過,陳敏賢涉嫌挪用基金會資金購置房產,仍涉及侵占及背信罪。
高雄檢調昨天三度傳喚陳敏賢,偵訊十餘小時,陳敏賢依然堅稱沒有涉及任何不法,檢方諭令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交保。
高雄捷運泰勞仲介弊案檢調專案小組發言人鍾忠孝表示,陳敏賢獲交保原因是因其名下基金會的多筆鉅額資金出入異常,涉嫌不當挪用基金會資金,涉有背信及侵占罪。
至於陳敏賢是否藉著基金會收受捷運包商回扣,或挪作政治獻金打通政商關節?鍾忠孝說,裁至目前仍查無實證,也沒有查獲任何陳敏賢名下基金會與高捷及華磐兩公司的直接資金往來資料,也沒有基金會與捷運包商的資金往來實證,但不排除透過其他管道洗錢,將繼續追查。
他強調,本案偵辦沒有底線,證據到那裡就辦到那裡,相關涉案人都不排除傳喚到案說明。
檢調調查,九十二、九十三年間,陳敏賢名下基金會有資金異常流動,金額至少四千萬元,部分流入陳敏賢私人帳戶,部分流入其他私人帳戶,檢調昨天搜索其中兩個基金會,並傳喚陳敏賢及證人東南水泥公司會計邵春敏、福康基金會董事許駿華、東南基金會董事鍾淑芳。。
檢調指出,九十二、九十三年,正是高雄捷運向勞委會申請大量引進泰勞,以及多項捷運工程發包施工的敏感時刻,基金會這些年間出現大筆資金異常進出,十分可疑。不過,陳敏賢應訊時否認侵吞基金會公款;邵春敏等三名證人也表示,基金會的資金進出與高雄捷運無關,其中部分資金是用來買賣土地,所以金額較為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