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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部:網路賣家課稅 比照一般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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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2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網路拍賣課稅政策鬆綁!在網路賣家的反彈下,原本財政部堅持只要以營利為目的的拍賣交易,均須辦理營業登記,但財部昨天傍晚召開記者會改口,月銷售額未達六萬元的個人賣家,可免辦營業稅籍登記。影響所及,未辦營業登記的虛擬個人賣家,其房屋稅、地價稅甚至電費、電話費都可享有非營業稅率優惠。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楊重華說:其他稅項的稅率,包括房屋稅、地價稅,就看商家有沒有堆貨,如果有堆貨,按營業用稅率;如果沒有堆貨,按照一般住家用稅率課徵。

水費、以及瓦斯費,目前採全國單一費率,不分營業還是住家。不過,電費、以及電話費,則分別由台電、以及中華電信依實際情況認定是營業還是非營業用途。

惟如此一來財部准許網拍個人賣家月銷售額未達六萬元可免辦營業登記的作法,又與實體世界不論銷售額是否低於六萬,只要有經常交易行為就須登記的規定出現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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