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尖大學補助 清華籲以整體學術表現為依據
【大紀元10月1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一日電)國立清華大學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教育部這次評估「國際一流大學」時,以學校規模為重要考量因素,而未重視清華過去整體表現,對此深表遺憾。清大呼籲教育部審議委員會,未來應以學術表現作為補助經費分配主要依據,讓各大學透過良性競爭結果,將更易達成「國際一流大學」目標。
新聞稿中表示,教育部十月九日公佈「邁向頂尖大學」計畫評選及經費分配,清華大學獲得每年新台幣十億元的補助,獲得的補助以教授或學生的比例計算雖屬最高,但與預期仍有所落差,尚可勉強接受。
不過,清大也指出,教育部這次在評估「國際一流大學」時,以學校規模為重要考量因素,而未重視清華過去卓越的學術成就、傑出的整體教學與研究表現,及計畫書的優越評價,清華對此深表遺憾與不滿。
清大表示,要使國內大學達到國際一流水準,政府要有長期補助計畫,而非以短期的特別預算即可達成。而教育部在行政院已核定的「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中,必須先提出可能成為「國際一流大學」學校名單,再藉定期評鑑決定新名單,這種方式對被選定或未被選定的學校,甚至國內高等教育長期發展,均有不利影響。
清華大學呼籲教育部審議委員會,兩年後再度評估各大學表現時,應以學術表現作為補助經費分配主要依據,而不需再指定「國際一流大學」的學校,讓各大學透過良性競爭結果,將更易達成「國際一流大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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